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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2021年1月-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山市2021年1月-12月总体空气质量位列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第14位。
过去的一年,通过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大气环境管理决策及监管的科技支撑等举措,中山市持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以强化大气环境管理决策及监管的科技支撑为例,我市出台了《中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共启动8次为期82天的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运用“互联网+”VOCs在线监视重点企业101家,发现并处理问题206个;运用餐饮油烟监控平台管理重点单位200个,发现并处理问题89个;利用高空AI实时捕捉露天焚烧燃烧和排烟现象,发现并处理事件175起;运用无人机抓拍检查区域76.2平方公里,形成重点区域污染作战图;开展VOCs走航监测超过4300公里,发现164个高值点并及时组织现场检查。
据统计,2021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01,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为89.9%,六项指标全面达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珠三角排第4位。
据市生态环境局介绍,在大气治理方面,2022年将继续以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VOCs与氮氧化物减排;加强“油、路、车”统筹,提升移动源监管治理水平;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健全臭氧污染天气精准应对机制;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将扬尘污染防治立法工作逐步提上工作议程,定期更新的工地清单,推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加强联防联控。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闫莹莹 通讯员 肖欢欢
◆编辑:周振捷
◆二审:朱晖
◆三审:程明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