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整改!沙溪某网络公司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并遮挡消火栓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 王雁飞 志刚 发布:2025-04-29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及时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日前,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沙溪大队结合“防消联勤”工作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督人员发现,位于沙溪镇涌头村圆山路18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并为其充电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该区域的室内消火栓也被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可燃物品遮挡。

涌头村某网络公司违规在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充电,室内消火栓也被遮挡。(中山消防供图)

消防监督人员责令其当场立即整改,并对场所负责人开展宣传教育: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一旦引发火灾,不仅会导致火势迅速蔓延、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影响室内人员的疏散逃生,同时第一时间还无法启用该区域消火栓灭火,后果不堪设想。

消防部门提醒,《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充电;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违反相关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编辑 陈吉春  二审 陈伟波 包凯莹   三审 赖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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