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沙溪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近日,大队对1家封闭安全出口的制衣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责令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

日前,大队在沙溪镇乐群村永兴街8号5栋的某服饰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1100多平方米,共有2个安全出口,检查时西面的安全出口上锁,存在封闭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立即调查取证,责令其立即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最终给予该企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单位违反相关规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下一步,沙溪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力消除锁闭安全出口、违规住人等火灾隐患,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编辑 陈吉春 二审 陈伟波 三审 赖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