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违规住人”?罚!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消防 通讯员:伍玲梅 发布:2025-02-20

为全面提升辖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居民和商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大涌镇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安全检查行动,在检查行动中,发现存在多家沿街商铺“违规住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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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新哥便利店
场所地址:大涌镇华星南路与中新路交叉口东南80米
存在隐患:违规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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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芙蓉兴盛(华星南路店)
场所地址:大涌镇华星南路幸福公寓东北侧170米
存在隐患:违规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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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中山市大涌镇炎香食店
场所地址:大涌镇华星南路一楼第9卡
存在隐患:违规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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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中山市大涌金参堂大药房
场所地址:大涌镇华星宿舍楼首层26卡
存在隐患:违规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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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名称:中山市大涌镇优利面食店
场所地址:大涌镇华星南路8号首层第24卡
存在隐患:违规住人

对以上曝光的火灾隐患单位和场所,大涌镇消防救援大队已责令限期整改。

消防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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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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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需负法律责任,需立即停产停业,最高处以5万元罚款。

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违规住人不可取,消防安全时时记。消防救援机构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和社会单位,要增强消防安全意识,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养成良好消防安全习惯,共同守护平安和谐家园。接下来,大涌镇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深入摸排各类消防安全风险,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编辑 尹晓姗  二审 唐益  三审 陈浩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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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6824人浏览   2025-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