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6月至10月,中山都会对高温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发放高温津贴。作为一项权益和福利,高温津贴哪些人能领?怎么领?今天就带着疑问,听听劳动法领域专家的解读。
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高温津贴发放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室内工作环境达到33℃以上或在露天作业时温度35℃以上;二是用人单位未采取有效降温措施;三是符合各省份规定的发放月份。
记者朱文佳:“以广东省中山为例,每年的6—10月期间,劳动者每月可以获得300元的高温津贴,折合成日标准相当于每天补贴13.8元,值得注意的是,这笔费用必须单独列支于工资条内,不得计入最低工资标准。”
律师王丽:“举个例子,小刘所在的超市仓库因为制冷设备老旧,在夏季室内的温度常常超过33℃,所以即便是开着风扇,在仓库搬运、整理货物的时候,小刘也是汗流浃背,但是她的公司并没有因为仓库的高温环境给小刘等仓库人员发放高温津贴,这种情况下,小刘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发高温津贴。”
律师特别提醒,高温津贴需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饮料、福利替代。要是发现自己的高温津贴没发,或者发放不符合规定,务必及时收集证据维权。
律师王丽:“收集证据这一块,比如说像考勤记录、工资条,还有其他能够证明工作环境温度高的照片、视频,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要是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发高温津贴,或者因为高温停工就克扣了工资,这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会被责令限期支付,要是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还得加付赔偿金。”
此外,高温津贴覆盖人群为快递员、环卫工人等需长期从事户外劳作的人群,以及高温车间工人等。
编辑 刘莉云 二审 牛宇华 三审 苏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