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个!中山市通过立法形式统筹推进蚊媒防控工作扎实开展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 记者 徐钧钻 高倩荷 见习记者 方馨娉 通讯员 钟仁宣 发布:2025-08-28

8月27日,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蚊媒预防控制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据悉,这是全省首个以立法形式推进蚊媒防控工作扎实开展的决定。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统筹推进蚊媒防控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防控中的重大问题,把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明确政府、部门、社区、单位及个人各方责任,形成常态化防控合力。

在全省率先
以立法形式推进蚊媒防控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冯镜华介绍,中山市地处岭南地区,每年夏季高温多雨的气候极易滋生蚊虫。作为疾病的传播媒介,蚊媒传播的疾病有80多种,包括疟疾、登革热、乙型脑炎、黄热病、丝虫病等疾病,严重者能致命。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冯镜华接受采访。记者  徐钧钻 摄

今年以来,按市委部署要求,人大统筹推进,通过立法做好蚊媒防控工作,以最快速度打响了一场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硬仗,同时把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作为“百千万工程”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为蚊媒防控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冯镜华说,人大立法主要有条例、规定和决定等方式。中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作出决定,有利于将市委决策转化为全民意志,统一思想,凝聚各方力量,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厘清政府、部门、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单位和个人等各方责任,促进各方协调联动,形成强大合力;设定常态化和应急状态下对蚊媒、对患者等人员的针对性管理措施,形成管理闭环;政府需制定配套政策,为蚊媒预防控制工作提供政策指引。

确立人大监督和政府监督双层监督机制

据介绍,为了做好草案的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起草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和听取起草工作进度情况汇报,分管领导主抓落实,组织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科文卫外侨工委以及市卫生健康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全力推进,抽调业务骨干组建起草专项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起草工作。

大涌镇岚田社区南兴花园住宅小区,消杀队队员手提喷雾机对准小区下水道、公共绿化、地下车库等开展覆盖式喷杀。(资料图片)记者 文波 摄

起草专项工作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为依据和参考,借鉴有关城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实际需求,经充分研究论证后形成草案初稿。

草案初稿分别征求了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意见,以及全市各部门、各镇街的意见建议,并专门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该决定草案给予充分肯定。各方共提出了30条意见和建议,其中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了四个方面意见。经研究,吸纳了相关意见,形成了草案送审稿。

据悉,《决定》约2000余字,不分章节只有九条。不仅规定了常态化和应急状态下的蚊媒防控措施。还明确了各方主体的蚊媒防控职责和义务。同时以“人大决定+政府政策”保障决定的落实,确立了人大监督和政府监督双层监督机制,为接下来中山高质量推进蚊媒防控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该决定既是对上位法的细化,填补部分空白。同时相比上位法对‘病媒’(含各类传染媒介)的相对宽泛的规定和原则,该决定结合了我市具体情况,明确了常态化预防控制及应急状态下的分区防控、疫情监测、风险提醒和信息公开等制度,操作性更强,更加有利于政府、部门、社区、单位等各方执行。”冯镜华说。

【统筹】张房耿


编辑  何淼  二审  魏静文   三审  林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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