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摩托车撞伤自行车驾驶人后逃逸,黄圃交警历时4个月破案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发布:202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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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下旬,姚某驾驶摩托车在黄圃镇将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撞伤,并当场逃逸。4月20日,中山交警通报称,黄圃交警大队历时近4个月将姚某抓获归案。

2020年12月21日20时许,黄圃交警大队接到当事女子报案,其称自己早上在黄圃镇团范村路同安街团范村府对开路段被一辆摩托车撞伤,对方司机驾车逃逸,请求查找肇事司机。

值班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一女子自称姓钟,是事故的报警人。据钟某反映,当天早上7时许,她骑自行车前往工厂上班,行驶至事发路段时,一辆摩托车将她撞到在地。她从地上爬起来后,看到肇事的摩托车已经逃离现场。原本以为自己没什么大事,于是也就没有报警,将自行车扶起后继续回厂上班。当天下午,她感觉自己伤痛难忍,下班经过事故路段时,看到事发点不远处刚好有监控,于是报警求助。

民警在后期调查过程中,发现钟某所称事故地点与实际发生事故的现场不相符,且对逃逸车辆的号牌、车型以及肇事者特征等情况不清楚。对此,大队成立专案小组,积极走访事故现场,逐一排查事故现场所有监控视频,寻找目击证人,查找肇事车辆。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在了解到当事人钟某家庭困难,无力支付治疗费用的情况后,当即上报大队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工伤认定速度,同时通知所在企业即时跟进当事人治疗情况,支付医疗费用。

今年4月16日,黄圃办案民警最终锁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姚某,并将姚某抓获归案。

经查,当事人姚某系广西贵港人,其对自己去年12月21日早上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4月16日下午,姚某因肇事逃逸、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被黄圃交警大队依法实施行政拘留。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中山日报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夏亮红 通讯员 刘洪希 黄芷豪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曾淑花
◆二审:张鹏
◆三审: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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