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环境大整治丨这辆车竟然“长草”了!阜沙交警整治“僵尸车”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 记者 王伟 通讯员 刘洪希 李栋 发布: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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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城市形象,全面排查、长效治理“僵尸车”,6月14日,中山阜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合辖区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一天之内排查出7辆僵尸车,其中一辆微型面包车车身都“长草了”。

粤TUK60X号牌微型面包车停在阜港西路路边草丛中。 通讯员供图

6月14日,阜沙交警联合罗松村、上南村相关工作人员,在阜港公路、阜港西路开展集中清查行动,发现“僵尸车”或长期占用道路、停车位。现场交警第一时间查询车辆相关信息,联系车主责令其尽快自行挪走,对经通知后仍拒不配合或未能与车主取得联系的,一律强制拖移。

当日上午,执勤民警与罗松村委工作人员看到一辆粤TUK60X号牌微型面包车,停在阜港西路路边草丛中,藤蔓爬上了车辆后视镜,右侧车灯破碎,前挡风玻璃开裂,且四个轮胎都已经没气。在查询过程中,民警发现车辆登记时间为2011年6月,自2018年起一直未按规定进行车辆年检,后因达到报废标准已被公告作废。根据车辆信息,民警与车主何某取得了联系。何某称自己在外市,因为相关原因暂时未能回中山。根据相关规定,民警随后联系拖车将车辆拖移。

交警将“僵尸车”拖移。 通讯员供图

据统计,当天阜沙交警大队共排查7辆“僵尸车”,其中三辆通知车主自行处理,4辆被强制拖移,并将按规定强制报废。

阜沙交警表示,今后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僵尸车开展常态化清理整治。机动车驾驶人应按照相关规定有序停放车辆,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对于达到报废期限或不能使用的车辆,车主应当自行报废处理,不要因为省事而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给他人造成不便。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朱晖 三审 查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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