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目前,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实现“普及化、一体化、精准化”,“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基本建成,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服务供给更加充分、优质、便捷,不断提升中山的城市软实力,让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老百姓身边。通过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水平提高。
建立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关于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为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的推进和活动开展提供规范指引。

市、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成率达100%,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覆盖率达100%。
“中山公共法律服务”“中山复议”“中山智慧法援”“中山智慧公证”等微信小程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指尖办”,统筹对接12348热线平台,工单按职能管理快速流转,通过工单形式形成跨部门协作,0-30秒接通率保持99%以上。

成立北部(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北部(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灯饰照明产业公共法律服务驿站、南区街道涉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退役军人工作站、湾区西岸(中山)经贸法律服务中心、生态环境法律服务中心、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供电系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15个特色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挥部门联动优势,打造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
“八五”普法以来,印发各类普法宣传资料510多万份,举办各类专题活动12000多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000多万人次,普法教育覆盖率达100%。率先在全省举办镇级“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报告活动,实现镇(街)100%全覆盖。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49户,“法律明白人”1647人,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9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企业198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个,省级法治文化公园2个,其中市法治文化公园获评“全省十佳法治文化公园”。
中山以《“五个聚焦”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走新”更“走心”》为题目,在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培训班上作先进典型经验发言。作为全省唯一的普通地级市暨全国22个市(地、州、盟)司法局代表之一,以“让法治成为城市的核心竞争力”为主题,在全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

市教育体育局等4个单位、2名个人荣获全国“八五”普法通报表扬,“中山十大红色法治文化旅游线路”“千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实践项目等18个项目获评全省优秀普法工作项目,市普法办连续两年获评省级优秀组织单位。
市司法局编辑部
来源:中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一审:张毅杰
二审:江 涛
三审:彭振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