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自2015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始终秉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民生关切,创新构建“1部政府规章+8项配套制度+3项内部规范”的立体化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全方位提升立法质量和效能,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制度筑基
科学规范的立法“四梁八柱”
1部规章”统领政府立法工作全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是中山市首部政府规章,作为政府开展立法工作的行动指南,系统规范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论证、审议、公布等全流程,明确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刚性要求,为建立配套立法工作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8项制度”织密政府立法工作网络
1、开门立法,汇聚民智。为夯实民主立法、公众参与的基础支撑,《中山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明确公众参与“六步法”,通过听证会、网络征集、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吸纳民意。《中山市政府规章起草阶段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工作规范》则明确规定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作为政府规章起草阶段的必经程序。按照《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的规定,中山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公布第一批25个立法基层联系点,2023年,中山市人民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工作基层联系点在更加注重吸收村(社区)、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到57个,打通政府立法与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专业赋能,提质增效。《中山市政府立法草案委托第三方起草工作规定》《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第三方评估办法》《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工作规范》引入高校、智库等专业力量,破解政府立法的技术性难题。如委托高校团队起草《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精准平衡安全管控与民生需求。《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第三方评估办法》将专家评估作为政府立法计划、政府规章草案报送政府审议前的“规定动作”,为提升立项和立法草案质量增添专业智慧。
3、立法协商,凝聚共识。自《中山市政府立法协商工作规则》出台以来,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会商司法局每年在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中选取立法项目,并组织各界政协委员开展立法协商,共同对政府规章草案及有关问题开展研究讨论。立法协商工作在座谈会形式的基础上,创新采取“实地调研+专家协商”等模式,让立法协商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影响力。
4、新闻发布,政策解读。根据《中山市政府规章新闻发布会工作规范》的规定并结合工作需要,市政府先后召开了《中山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中山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等市政府规章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发布会,让部门更加体会到立法的重要性,让公众能更加及时、全面、深入地了解政府立法工作情况。

《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珠海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新闻发布会在中山举行。
3项内部规范”强化政府立法工作执行效能
制定《立法科收集提炼选取立法项目工作办法》《立法科统筹立法草案起草审查工作办法》《立法科起草立法草案工作办法》,建立“选题—调研—起草—审查”全流程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与时限要求,确保立法资源高效配置。
实践创新
立法机制释放治理效能
完善“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立法新格局。市政府坚持立法与规划同步、法规与规章同频、整治与发展同向,实现“单兵作战”向“协同善治”转变,同心向力,凝聚解决问题共识和推动工作合力,探索建立常态化对接会商机制。如《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审议时,政府部门同步开展条例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确保法规实施后能够落地落实,更好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全链条”公众参与保障高质量立法。各项民主立法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使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高层次人才对立法的积极性尤其热情,每年均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专家学者通过代表建议、委员提案、调研报告、资政建言等方式向市政府提出立法建议,如2024年共有11项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出立法建议。自《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第三方评估办法》出台至今,共召开6场政府立法计划项目评估会,11场政府规章草案评估会,收集专家学者意见逾1000条。在立法项目、立法草案报送政府审议时,意见采纳情况表、评估报告均作为请示附件材料,为领导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再如2020年就制定政府规章《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所召开的立法协商会,通过“现场座谈+直播”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先后有60万人次观看网络图文直播,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达70多条。并且,大多数意见建议被采纳,为高质量立法积极贡献力量。


2024年7月11日,《中山市爱国卫生工作办法(草案)》立法调研座谈会、专家评估会。
数字赋能提升立法透明度。建立“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实现政府规章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设置公众查询政府规章入口和立法计划、规章草案公示及意见征集专栏,为公众参与立法工作开辟信息化途径,让公众更加方便、快捷地参与政府立法工作,及时了解政府最新立法工作动态,实现立法工作良性互动。
成效与愿景
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随着“1+8+3”政府立法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中山政府立法工作成效显著。自2015年以来,由市政府组织起草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10部,制定出台政府规章24部(含修改和废止),中山社会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从程序规范到实践创新,从技术赋能到效能转化,以“制度引领、专业支撑、民意共治”的高质量立法之路,为地方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法治中山样本,彰显了“立法为民、良法善治”的法治初心,为法治建设贡献了鲜活的中山智慧。接下来,政府立法工作将聚焦中山战略定位,探索区域协同立法,运用大数据分析、第三方评估等手段跟踪立法实施效果,建立立法后评估机制,持续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为法治中山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市司法局编辑部
来源:中山市司法局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科
一审:张毅杰
二审:江 涛
三审:彭振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