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奋进新征程 | 以“三资”监管破题,中山开启农村集体经济改革“下半篇”文章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通讯员 钟改办 发布:2024-09-10

今年是“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的关键之年。在推进该工程的具体部署中,中山市涌现出了一系列改革奋进的生动实践。即日起,本报在百千万频道专栏特开设“改革奋进新征程”栏目,将聚焦中山市在推动发展、促进转型中的新举措、新成效,生动展现中山改革的奋进实践,共同见证这一新征程上的辉煌篇章。

今年年初,来自湖南、扎根中山的创业者张武科为新投资的中山市科朗卫浴有限公司寻找落脚地,他在中山市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上(以下简称“中山三资一体化平台”)进行筛选和竞拍。平台汇总了全市所有的村集体资产,位置、价格等信息一目了然。很快张武科便选中并租下了港口镇中南村的一处村集体厂房,紧锣密鼓开始装修。短短几个月,公司便投入生产了。

中山三资一体化平台运行一年,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金额达3460万元。资料图

中山三资一体化平台是中山为深化农村改革,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打造的专属智慧平台。日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踏着新时代的鼓点,中山先后开展农村股份合作制、村级统一核算等制度改革,随即,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和实现强农惠农富农作为改革“下半篇”命题如约而至。

如何在改革的“深水区”探索前行?如何在推进“百千万工程”中实现百舸争流?如何为农村集体资产保驾护航?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率先发力,打造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一体化平台,首创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监管市级统管共治新模式,全力打好集体经济牌,是中山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写照。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中山三资一体化平台构建覆盖市、镇(街)、村(社区)三级的监管体系,向上对接省级系统,对外对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具备“分级管理、实施监控、预警纠错、数据共享、信息服务”等多项功能,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探索出农村集体“三资”智慧监管的新模式。目前,全市23个镇街100%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纳入一体化平台管理,迁移整合各平台数据超过12亿条,核实资产资源近11万宗、集体物业2500万平方米、经济合同超19万份、银行账户1.5万个,实现农村集体资产“底清账明”。

农村集体资产常被看作是会下蛋的“母鸡”,但它往往先天羸弱,仅靠自己难以在市场风浪中“孵化”出鸡蛋来。中山充分发挥“统分结合”的制度优势,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只手”来守护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嵌入推进“百千万工程”的顶层设计中。

“运行一年,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金额达3460万元,其中网上交易占比较大,全村平均溢价率达到7%”,这些变化出自港口镇中南村。原来的村级老厂房蝶变为“工改”产业园区,每年为村集体带来不少收益。

古镇镇通过平台交易,古四市场,面貌焕然一新。资料图

中南村的蝶变不是个例。古镇镇古二村通过平台交易,半个小时内成交资产14宗,总面积超1万平方米,金额近1000万元;三乡镇平岚东村依托平台交易,资产租金增长30%。2024年以来,全市经一体化平台完成的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5566宗,成交金额64.58亿元,网上竞投交易平均溢价率16.8%。同时,通过挂牌方式成功交易206宗,交易金额超9300万元。

与传统农村地区相比,中山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得益于城市的综合优势和级差地租效应,但往往经济越发达、集体资产总量越大的地方,利益关系就越复杂,改革面临的风险就越大。

据统计,2023年,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605.24亿元,村、组两级集体经济总收入94.61亿元。偌大的家底,是中山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经济强、城乡美、社会治”的重要支撑,但如何做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保证农村集体资产的“小船”行稳致远,成为一项艰巨挑战。

在改革中,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是一道难题。中山利用数字化技术创造性破除传统体制下部门各自为政的信息壁垒,串联起会计核算、资金结算等环节,促进集体资产和财务监管数据关联化,形成“动态监管、全程可溯、风险可防、责任可究”的闭环监管模式,实现集体“三资”事后监管为“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监管,产权交易全流程在“阳光”下进行,取得“1+1>2”的效果,既实现了价值发现功能,又提升了监督效率。

打开中山三资一体化平台,轻轻一点,便可以看到全市任何一处村集体资产的交易合同、价格、财务凭证等。据了解,全市村集体经营性固定资产、集体房屋、集体建设用地等经营信息录入,实现了从资产、合同到财务、凭证的“强制关联”。

打开中山三资一体化平台,可以了解全市“三资”情况。资料图

2024年6月28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这将有力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也意味着中山农村集体经济改革的航船又一次起锚扬帆。

庞大的集体资产怎样管好用好?众多的集体组织如何规范运行?农民的集体经济权益如何有效实现?走过千山万水,还需跋山涉水。中山,作为农村综合改革先行地,将义无反顾,在“深水区”破浪前行,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阅读

中山市直属中小学2025年招生通告发布
原创 13618人浏览   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