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破产管理人选任透明度和公信力,高质量推进破产案件办理。日前,市第二法院在全市首次开展竞争性选任破产案件管理人活动。
据了解,此前市第二法院发布了中山市某灯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破产管理人招募公告,共有6家符合条件的省一级破产管理人报名参加竞选。
竞选当日,6家机构按照抽签顺序依次演讲,通过PPT演示、书面报告分析等讲解承办案件的优势、特长、计划办结案件用时及报酬,并逐一回答了评委提问。最终,市第二法院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确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为该起破产案件的首选管理人,广东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为备选管理人。
市第二法院副院长史国荣介绍,为做好竞争性选任工作,破产管理人评审委员会组织了包括法官、专家学者、债权人代表等参加评审。法院督察室全程监督,确保活动全程公开透明。他表示,通过公开竞争方式确定破产案件管理人,有助于选出专业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管理人,更好地推进破产案件审理进程,从而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助力中山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 余晓霖 二审 徐世球 三审 向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