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网购迟迟不发货?法院:商家全额退款并赔偿差价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日报 记者 余晓霖 通讯员 何洁莹 发布:2023-03-15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第一法院发布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家住小榄的王先生想买一台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在淘宝上找到了卖家“梧语”,双方通过淘宝旺旺商定以1000元成交。在王先生下单时,“梧语”给他发了一条“帮他付”链接,告知只有通过该链接支付才能享受到1000元的优惠价。王先生没有多想,便按对方要求付了款。可之后,“梧语”没有依承诺当天发货,王先生多次联系他也没收到答复。苦等多时迟迟收不到货,王先生无奈之下只能到镇上实体店以1899元的价格购买了同款一体机。“我明明付了钱给‘梧语’,他却不发货也不回应,那我的钱不就‘打水漂’了吗?”越想越不对劲,王先生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中,根据双方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可以证明,王先生与商家“梧语”形成了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 “梧语”收取货款后没有按时交付货物,属于违约行为。而由于“梧语”没有给王先生发货,导致王先生比原先多支出了899元购买同款打印机,属于给王先生造成了额外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王先生有权要求解除与“梧语”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并让“梧语”承担违约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梧语”须向王金梁返还其已支付的货款1000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899元。

(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编辑 余晓霖   二审 徐世球   三审 向才志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推荐阅读

中山市直属中小学2025年招生通告发布
原创 12749人浏览   2025-0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