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水污染治理攻坚战号角声声,形势催人。这是中山人的向水之战,更是背水之战。适逢中山正式推行河湖长制五周年,兼顾考量,河湖长制或可作为一个“引子”,在这场战役中发挥更大作用。
河长制源自江苏。2007年太湖蓝藻事件爆发后,无锡市在全国率先实行河长制。借鉴无锡经验,中山2014年起试行河长制,落实河涌治理“属地管理、区域联动”原则。2017年以来,中山建立更加系统科学的市、镇、村三级河湖长体系,在全市16条外江、1041条内河涌、2个湖落实河湖长,明确责任到人。
实施过程中,各级河湖长发挥统筹、协调、督导作用,强化治管合一,一定程度上破解了长久以来“九龙治水”的困局,调和了流域治理和行政区域管理之间的矛盾,水环境治理也取得了一定成绩。
治水之路道阻且长。今年10月,中央环保督察组以典型案例的形式,通报了中山治水工作推进缓慢、污水收集管网缺失、污水直排现象突出、部分水体治理成效不稳定等问题。中山迅速吹响水污染治理攻坚战的号角,誓用最短时间、最硬举措、最高标准,摘掉这顶“反面典型”的帽子。
形势空前紧迫。河湖长制虽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密钥,却可以在疾风骤雨中快马加鞭,为水污染治理贡献更大力量。一方面,要继续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坚决杜绝河湖长挂名、基层专员履职的现象,杜绝统管部门统而不统、分管部门分而不动的现象,更杜绝个别“河湖长制公示牌”下垃圾漂浮、污水横流的尴尬景象。在水环境治理工作中,没有“皇帝的新衣”,只有实干家湿漉漉的裤脚;没有漂亮精致的官样文章,只有扎扎实实的水清气正。
另一方面,积极发挥群众监督力量,完善社会多元化监督服务体系。过去,中山已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河小青”、河湖保护志愿者等投身到巡河及清洁河湖等活动中,拥有一定的社会共治共建基础。未来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动员更广泛的群体,探索更多元的参与方式,充分凝聚起改善河湖环境的强大力量。
河流从不催促过河的人,但它一直流淌在群众雪亮的眼睛里。一千句豪言壮语抵不过一个“实”字,日日望水空叹不如打起精神,紧跟市委、市政府的节奏,用决心和耐心,用头脑和智慧一个个解开水污染的症结,用万里碧道回馈人民的期待。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谭桂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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