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顺利完成首例跨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案件,将《珠海市某司无证排放水污染物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案件司法鉴定意见书》正式交付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某分局。
据了解,该案件主要涉及某企业违规排放水污染物至某工业用地区域,导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损害。今年4月底,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接受委托后,立即组建了由3名资深司法鉴定人牵头的专业技术团队,先后多次赴现场开展全面调查工作。
【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鉴定人 陈文照】
本次案件我们通过了实地勘察 人员访谈
航拍测绘 钻探取样等多种技术
系统地开展了生态损害事实的确认
污染物的溯源分析 迁移转化的过程等研究工作
最终确认了这个案件的因果关系
经过专业测算,此次环境损害总费用包括实际发生费用、恢复费用及未修复到基线水平的损害,合计70多万元。该鉴定意见为后续环境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司法程序提供了重要技术依据。
据悉,此次司法鉴定案件是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首次办理完成的中山市外的案件,充分展现了该鉴定所在复杂环境损害鉴定领域的技术实力和跨区域协作能力。
【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鉴定人 陈文照】
鉴定意见书的顺利提交
标志着我们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
在业务范围以及业务区域上取得的一个重大突破
也是我们中山公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
在水务领域外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
为服务于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
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一审 牛宇华 二审 苏文颖 三审 肖湘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