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烟草专卖局
关于征集涉烟违法行为
举报线索的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活动,营造规范有序的烟草市场经营秩序,中山市烟草专卖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烟违法线索。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假烟、走私烟等烟草制品;
(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无证运输、无证批发(零售)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
(三)非法制造、拼装、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草专用机械;
(四)非法印制、销售、使用他人卷烟、雪茄烟等烟草制品注册商标标识;
(五)非法收购、运输、储存烟叶;
(六)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烟丝、复烤烟叶、卷烟纸、烟用丝束、滤嘴棒;
(七)非法生产、销售、进出口、运输、储存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及“空烟管”等类烟产品;
(八)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购进、无证批发(零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
(九)超限量寄递、异地携带电子烟产品、雾化物、电子烟用烟碱;
(十)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涉烟违法行为。
二、举报奖励标准
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上涉烟违法活动线索进行举报,我们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部分奖励标准如下:
备注:同一类别视查获环节奖励标准有所不同,单起案件奖励标准有上限,具体根据实际查获情况按标准支付。涉及雪茄烟、电子烟等其他类别奖励标准,可电话详询中山市烟草专卖局。
三、举报联系方式
(一)中山市重大制假窝点、大型仓储窝点举报电话:
(二)全市卷烟市场监管举报、投诉热线:12313
四、保密与保护
我们承诺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我们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市烟草专卖局所有。
特此通告。
广东省中山市烟草专卖局
2025年6月25日
编辑 陈吉春 二审 陈伟波 包凯莹 三审 赖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