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和《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今天(4月25日)上午,中山召开新闻发布会,各相关部门分别对两个条例的颁布时间、重要意义及接下来的落实情况进行详细解读。
近年来,中山在排水管理方面存在管理界面交叉等问题,为了理顺排水管理机制,强化排水设施全过程监管,《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应运而生。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冯镜华:“《条例》针对我市部分镇街容易发生内涝的问题,对于内涝区域跨镇街的,要建立协同防治应急机制,统一规划资源调配,同时要求镇街也要制定本辖区内涝防治专项规划,并结合城市更新、生态治理,因地制宜完善排水设施运维,提升防涝能力。”
作为主管部门,市水务局方面表示,将紧扣“责任链、民生线、共治网”三条主线,全力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中山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敏铿:“一是落实好责任链条,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进一步规范排水行为,完善市政排水体系,有序开展源头治理、管网检修等工作。二是深入围绕民生需求,推进管网提质增效,落实内涝防治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排水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中山水资源丰富,但存在时空分布不均、水质性缺水问题,城市内涝也时有发生。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山制定了《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宇宁:“在规划的环节,强调在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还有前期的图纸方面,都需要有海绵城市设施的一些配套,另外,我们还在部门分工里面,强调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的主管部门,他们在自己职责范围之内,要做好关于海绵城市设施建设方面的一些审批,最后我们还为了解决以前‘重建设 轻管理’的问题,设定了海绵城市设施方面、运营维护方面的一些规定。”
接下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立项、用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民强:“接下来,我们会按照海绵城市这个管理条例,对项目差异化管理,然后第一个是对所有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科普,第二个是推广海绵城市的一些项目建设以及制度落实等方面,第三方面就是加强宣传。”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治水中心工作,接连出台了《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中山市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标志着中山市水环境管理工作迈入了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宇宁:“在法规实施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可以通过执法检查去监督主管部门实施这两个条例的效果和执行程度,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其他的专题询问之类的一些监督手段,去监督主管部门、监督政府去执行。”
编辑 付翊苗 二审 牛宇华 三审 吴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