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炸街”司机,被小榄交警罚了丨综合环境大整治
栏目:推荐 来源:中山+ 记者 王伟 通讯员 刘洪希 陈晓仪 发布:2025-03-21

3月13日晚,李某、梁某结伴驾驶小轿车在小榄镇某停车场内炸街,被小榄交警当场查获。据统计,截至3月19日,小榄交警大队3月内已查处非法改装炸街机动车13辆,其中小轿车8辆,摩托车5辆。

3月13日23时许,小榄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指挥室接到报警,称小榄镇菊城大道樱花里停车场内有多辆小轿车在飙车,严重影响了周边群众正常休息,希望派民警查处。

小榄交警大队随即组织民警前往现场处置,在紫荆东路樱花里对开停车场看到10余人聚在一起,并发现三辆涉嫌非法改装的小轿车。其中,李某驾驶的赣C号牌小轿车排气管、灯光等部位进行过非法改装;梁某添驾驶的桂R号牌小轿车、梁某炽驾驶的粤T号牌小轿车轮毂等部位进行过非法改装。

​3月19日上午,民警在民安南路一连查获两辆非法改装的摩托车。其中,司机朱某驾驶的粤J号牌摩托车非法改装过排气管;另一名司机刘某不仅非法改装了摩托车排气管,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据统计,3月1日至19日小榄交警大队共查处非法改装机动车13辆,其中小轿车8辆,摩托车5辆。13名当事人因非法改装分别被处罚款500元,并被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同时签订防范“炸街”扰民提醒书,其中刘某还因无证驾驶将被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

13名非法改装机动车当事人因非法改装分别被处罚款500元,并被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同时签订防范“炸街”扰民提醒书。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飙车、炸街存在巨大安全隐患,同时影响市民正常工作和生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当前,各镇街正持续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控,持续加大“飙车炸街”、翘头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希望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切勿以身试险。


编辑 曾嘉慧  二审  朱晖 三审 苏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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