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和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提示函
栏目:推荐 来源: 灯都古镇 发布:2025-12-08

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要求,为防范化解高层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消防安全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消防安全风险

(一)公共走道、楼梯间内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逃生。

(二)电动自行车或其电池违规入楼入室、飞线充电、占用消防通道充电。

(三)消防设施缺乏养护,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

(四)配电箱、弱电井、强电井内强电与弱电线路交织在一起,管道井防火封堵不到位、堆放易燃可燃杂物。

(五)用火用电安全意识不足,存在用火不慎、违规动火作业或超负荷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等。

(六)高层建筑外墙改造、局部装修施工期间,违规使用未达阻燃标准的防护网、发泡胶板等材料,施工区域与居住区域未落实有效防火分隔。

(七)燃气管道老化、违规改装,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等燃气安全隐患。

 

二、消防工作建议

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七个一”行动:

(一)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

(二)开展一次公共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电动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充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

(三)开展一次敲门入户提示,指导居民自查自改火灾隐患,组织开展“三清三关”。

(四)开展一次宣传提示,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并在建筑公共区域张贴消防宣传海报,形成浓厚消防宣传氛围。

(五)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结合典型火灾案例开展以案说法,通过微信群推送典型火灾案例,借助建筑楼宇视频等载体滚动播放火灾警示片,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六)实施一次施工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对建筑改造、装修施工项目,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消防方案及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核查材料阻燃合格证明,动火作业时配备专人全程监护及灭火器材。

(七)开展一次燃气安全排查提示,协助居民检查管道老化、灶具合规性等问题,提醒规范使用燃气。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

 

 

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2月5日


灯都古镇编辑部

编辑:陈小倩
责编:张小红
执行总编辑:吴淑萍
总编辑:梁泳彬
素材来源: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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