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设立不动产登记导办领证区及调整相关窗口的通告
栏目:推荐 来源: 中山自然资源 发布:2025-08-12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设立不动产登记导办领证区及调整相关窗口的通告

 

为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的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在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不动产登记导办领证区,同时将不动产登记咨询、发证窗口调整到该导办领证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内容

在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北门③附近设立不动产登记导办领证区,位置见附件(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平面图)。不动产登记导办领证区设置有休息座椅、饮用水,提供预约取号、业务导办、网签指导、表格填写、发证收费等不动产登记相关服务,办事群众可在该区域办理上述业务、等候休息。

调整至不动产登记导办领证区的具体业务如下:

(一)原B区B53、B66号窗口的咨询业务;

(二)原B区南侧自助设备的商品房交易备案网签业务;

(三)原B区B64、B65号窗口的收费发证业务;

(四)原B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网上预约取号及现场取号;

(五)原B区不动产自助打证机同步搬迁至不动产登记导办领证区西侧的A区综合自助服务区。

 

二、启用时间

2025年8月11日

 

三、特别提醒

(一)办理不动产登记非领证咨询业务,均应先到导办领证区取号后前往B区等待叫号办理。

(二)从北门②进入右转约20米或从南门③进入直走约60米即可到达导办领证区。

 

四、咨询电话

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760-88335321;

不动产收费发证咨询电话:0760-88228005。

 

特此通告。

 

附件: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业务平面图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1日


编辑:萧翠兰
一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审:编辑部
三审:郑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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