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律师事务所、各执业律师:
30名
(七)能够胜任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所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曾被国家、省、市评定为优良等次或被评为国家、省级典型案例的可优先考虑。
以上两项报名材料均需填写提交,缺少任一材料视为报名不成功。请报名律师将《中山市法律援助专家报名表》命名为“某某某”(律师姓名)发送至中山市法律援助处邮箱zsfayuanchu@163.com。
其他事项
(二)中山市法律援助专家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开展工作。
附 件

附件1|报名信息二维码

附件2|中山市法律援助专家报名表
市司法局编辑部
来源:中山市法律援助处
一审:江志涛
二审:江涛
三审:彭振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