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篮球
沈从文的《一个爱惜鼻子的朋友》是一篇非常有趣的文章,他写道:“姓印的可算是个球迷。任何人邀他去踢球,他皆高兴奉陪,球离他不管多远,他总得赶去踢那么一脚。”论起对运动的这一份热爱,我也是及得上几分的,虽然姓印的球迷是踢足球,我是打篮球。
刚参加工作时,学校的篮球场还是泥地的,沙子多,发动快攻或者变向突破时,很容易滑倒;一起风,尘土飞扬,仿佛黄土高坡。我仍很满足,因为至少有球可打。一些学生邀我前往他们村打球,记忆中,一个村的场地坑坑洼洼,有一次落地时差点崴了脚;另一个村的两个篮球架相距至少30米,跑全场累得要命;更有一个村的旷埕,经常用来晾晒菱角壳,打完球,手掌黑乎乎的,好像练了黑砂掌,我都欣欣然前往,奉陪到底,名副其实与学生们“打成一片”。
那阵子有一位邻居,大约是心血来潮吧,自制了一个简易篮球架,供周边孩子们玩玩。凭直觉,篮球板明显高了,用本土的话,叫“半天吊灯笼”;篮球筐半径又显然小了,要命中一个球,难度竟不亚于足球场上的进球。有时人数不足,这群小孩会来找我凑数。只要空闲,我都没有推辞,且玩得颇尽兴。
我的篮球打得并不算好。这与身体素质有关。身体单薄,力量不足,对抗吃亏;速度也一般,弥补不了力量上的劣势。更重要的是处理球的意识不行。一球在手,该传该投还是该突破,经常习惯性地迟疑一会,俗称“慢半拍”。篮球是一项团队运动,即便慢四分之一拍,也是很要命的。球场上的机会,通常稍纵即逝,绝佳的得分时机,经常一犹豫就白白错失了,这是很伤队伍的士气的。
意识这东西,似乎更依赖于童子功,半路出家者,最难赶上,天赋异禀者除外。曾跟朋友们开玩笑,说如果小时候我们村里就有篮球场,我现在打球的水平,就不止这个档次了。这是有根据的。到镇上读初中时,学校终于有了篮球场,却只有那么一个,根本不够用,早被那些会打球的同学霸占去了,要想挤进去摸一下球都难。到潮州西湖山后读书,情况依然如是。凡事往往一步落后,便步步落后,如此地一拖再拖,直至上大学后,因为读的是体育专业,才开始接触篮球。学了一段时日,竟爱上这项运动,也特别渴望能够打得好一些,只是起步甚晚,虽不可谓不勤奋,技术动作还是显得生硬笨拙,意识也终究及不上其他同学。
年轻时,争强好胜,常为自己的篮球打得太烂而郁闷不已。中年之后,正如一位球友所言,到了这个年纪,能够经常性地站在球场上的,都是胜利者。于是渐渐明白,以前的自己,在对待打篮球一事上,是本末倒置了。其实,锻炼身体增强体质才是本,胜负只是末,是次要的。我又进一步联想到,生活中的诸多事情,像读书、写作、交友等等,也多类于此,极容易本与末倒过来,同样应该引起警惕。
近几年,参加激烈对抗的次数少了,更多的是一个人运运球、投投篮,出一身汗,或者只是抽空到球场上走走看看。我发觉,每每看到场上队员生龙活虎的样子,内心就会涌起一种满足感;听着此起彼伏的球声,心情也是相当愉悦。这使我又想起读大学时,学校有一位普宁籍的教授,是我们的老乡,姓张,快退休了,个子高高的,戴浅茶色眼镜,与学生打招呼,经常微笑着,我们都亲切地唤他张老师。他每周总有一两个下午,出现在篮球场边的树荫下,看学生们打球,一副很享受的样子。直至人将散尽,才踱入球场中,活动活动筋骨,再随手投一会儿球,过一下手瘾。看其投篮姿势,估计当年也是一名篮球健将。有时缺人,我们热情地拉他一样玩玩,他总是微微笑着,摆摆手。如今,我渐渐能明白张老师彼时的心境了。
曾在网络上看到一段话,大概意思是说现代社会,喧嚣扰攘的生活,使大家压力很大,都活得很累,建议生活中每个人,至少都要从事一项力所能及的运动,适时放松身心。这一点,我居然做得还不赖。
打球以来,最感恩的,是小伤虽然免不了,却不曾受过大伤。这得归功于当年的老师们,养成了我们勤做准备活动的好习惯。最得意的,是人到中年,身板尚未严重走样变形,这是长期锻炼的最好回报。最自豪的,是一直坚持着,屈指算来,球龄竟然已经有28年了。看来,凡事不怕起步晚,就怕不能持之以恒。最难忘的,是每个下午,在学校的球场上打完球,学生渐次散去,球场复归寂静,这一刻,独自坐在草坪上,习习晚风中,看一轮红日,悬于学校围墙之上,半天霞光,有时是瑰红,有时是橘红,有时是紫红,真是美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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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向东 二审 向才志 三审 岳才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