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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月14日从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2023年拼经济促高质量发展惠企政策十五条的通知》(中府函〔2023〕61号)要求,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才引智,该局特针对该惠企政策第十五条制定办事指南。政策补贴受理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2023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补贴对象为我市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补贴条件及标准:
(一)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现代化产业集群“十大舰队”重点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人才被评定为特聘人才的,按A档3万元/人、B档2.5万元/人、C档2万元/人、D档1万元/人给予服务机构引才补贴。
(二)人才入职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人才首次在中山参保时间计算。
(三)人才获得特聘时间:自入职企业之日起12个月内被评定为特聘人才。
(四)现代化产业集群“十大舰队”重点企业以市工信局确认名单为准,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2023年在库的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含双证的劳务派遣机构)。
补贴申请材料及程序:
(一)《中山市规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补贴申请表》;
(二)引进人才特聘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规上人力资源机构与我市重点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
补贴对象应于人才签订特聘协议之日起1个月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提交申请材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912室
咨询电话:88220382

编辑 江慎诺 二审 隋胜伟 三审 徐小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