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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男子黄某驾驶一辆套牌摩托车到开发区交警大队办理业务,结果被民警发现。其间,黄某还想偷偷离开,但未能得逞。
4月22日下午,准备外出执勤的开发区交警大队民警看到大院内停着一辆粤A号牌摩托车,当即对车辆进行查验,结果确认套牌,且已达到强制报废期限。其间,民警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怀疑正是车辆驾驶人,遂迅速控制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当事男子叫黄某,广西灵山县人,持C1E驾驶证。在询问过程中,黄某承认粤A号牌套牌摩托车是自己开来的。据黄某交代,因为自己的小轿车有多宗违法未处理,于是当天借朋友的摩托车到大队处理小轿车的交通违法,想不到被慧眼民警识破。
在接受询问的过程中,黄某表示知道朋友的车“有问题”,但自以为有摩托车驾驶证,且戴了安全头盔,路面交警不会留意到,于是抱侥幸心理驾车前往交警大队,在看到有民警留意到摩托车后,本想偷偷离开,但终究没能如愿。
根据规定,黄某因驾驶套牌报废摩托车上路将被处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
交警部门提醒
假牌、套牌车辆基本上都是一些没有正规车辆手续的车辆,使用假牌套牌的违法当事人主要是为了逃避监控和处罚,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便于逃逸,从而大大增加交警部门对案件的侦破难度,即使破获案件,受害人也难以得到赔偿,对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严重危害。近年来,交警部门加大了对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广大驾驶人应遵章守法,切勿驾驶套牌假牌机动车上路,否则将依法处罚。
◆中山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 夏亮红 通讯员 刘洪希 钟碧伊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蓝运良
◆二审:彭晓剑
◆三审:魏礼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