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在线收听语音版
                
                                        10月30日,中山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郭文海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长春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中山市中山特色菜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中山市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关于我市政府债务的监督调研报告、关于新增基建项目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中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草案)》的审议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中山市2024年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关于新增基建项目的报告、关于《中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规定(草案)》的制定说明、关于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山市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新增基建项目的决议》。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林凯、陈符英、吴军、王超刚、徐宁军,秘书长余振孝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杨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虹、市监察委员会委员黄盛桂等列席会议。
编辑 侯海影 二审 朱晖 三审 岳才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