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中山港海关此前在进境口岸查获的一批疑似濒危动物制品,确认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现代象象牙制品及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鳞片。据悉,上述物品已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置。
9月5日晚10时许,中山港海关关员在中山客运口岸对一名选择“绿色通道”通关的进境旅客进行查验时,发现其行李机检图像异常。随后,关员从其随身携带的行李箱、手提包及所穿外套中,查获多件涉嫌伪装的疑似象牙制品和穿山甲鳞片。这些物品分别通过胶粘、夹藏、着色、包裹等多种方式藏匿,企图逃避海关监管。
鉴定结果显示,此次查获的35件象牙制品为现代象象牙制品,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属于我国一级保护野生动物;11件穿山甲鳞片为穿山甲属物种鳞片,被列入CITES附录Ⅱ,属于我国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中山港海关提醒,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任何单位或个人禁止携带、寄递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境。以藏匿、伪装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物品的行为,均属走私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廖薇 二审 朱晖 三审 程明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