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凌晨,男子黄某无证醉酒驾驶报废摩托车行至坦洲镇宝珠北路时被坦洲交警查获。黄某因此被行政拘留,行拘期满后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凌晨,坦洲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宝珠北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凌晨1时40分,一辆粤T号牌摩托车途经执勤点,民警指令驾车男子黄某停车接受检查。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黄某涉嫌醉酒驾车,民警带黄某到医院抽血后带回大队开展调查。
经调查,黄某所持驾驶证因严重违法行为已于2018年被注销,所驾摩托车年检有效期截止2018年,后于2021年7月被强制报废。
据黄某交代,事发前他与朋友在镇内某大排档吃宵夜,期间独自喝了多瓶啤酒。吃完夜宵后心存侥幸驾车返家,途经宝珠北路时被交警查获。
当天,血液检验结果显示黄某酒精含量为166.69mg/100ml,确认属醉酒驾驶。由于黄某存在无证、醉酒驾驶报废摩托车等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晚坦洲交警大队依法对黄某实施行政拘留15日。行政拘留期满后,黄某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饮酒会使视觉、触觉、操作能力和反应能力显著下降,酒后驾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驾驶员应摒弃侥幸心理,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他人和社会负责。
编辑 陈雪琴 二审 朱晖 三审 查九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