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中山这份细则征求意见
栏目:要闻 来源: 发布:202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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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中山市产业园区与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资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中山将力争到2025年,推动10个以上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支持10个以上产业园区数字化管理,带动500家工业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建设5个以上产业集群数字化服务平台。公众提出意见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至6月7日。

  要求牵头人在细分行业从业超10年

征求意见稿包括7章节,共21条内容。明确了资助对象与标准、试点申报要求、“揭榜挂帅”程序要求、资金申报管理、监督与管理等细则。

其中,对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牵头单位(以下简称“产业集群试点牵头单位”)进行定义,是指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发布的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工程)的牵头单位,或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审发布的广东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工程)培育入库项目的牵头单位,或经“揭榜挂帅”方式选定的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的牵头单位。

要求产业集群试点牵头单位的管理人应为“懂行人”,在所申报的细分行业领域从业超过10年。“懂行人”拟分三类。一类是产业集群中已认定的中山市总部企业、龙头骨干企业、领军企业牵头;原则上产业集群头部单位牵头试点不超过1个。一类是经认定的中山市工业互联网标杆平台、数字赋能标杆平台牵头;原则上标杆平台单位每年牵头试点不超过1个集群。一类是由具有行业公共服务能力,能聚合生态资源,打造面向区域和行业的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新制造生态系统能力的第三方服务商或电信运营商牵头,要求在所申报的试点行业有成功落地且服务成效好的广东省内案例;原则上第三方服务商每年牵头试点不超过1个。

  揭榜挂帅要走“四个流程”

按征求意见稿,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揭榜挂帅”流程拟分为四步走。

发榜——围绕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中山市各特色产业集群,按照广东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榜单、中山市每年重点与方向,确定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榜单、申报指南等,并通过中山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向全社会张榜发布。

揭榜——揭榜单位选定特定镇街作为试点起步区域,确定产业集群行业领域,组建产业生态组织,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剖析产业特点、分析存在问题与痛点,形成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方案,并经镇街遴选推荐进行揭榜。

评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行业专家,或委托公共技术服务第三方机构、第三方专业智库机构,通过集中评审或现场评估等形式,对揭榜单位实施方案进行评审筛选,综合考虑揭榜单位的基础条件、转型方案、绩效目标等因素,分类择优确定中榜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挂帅——成功揭榜的单位,与试点起步镇街签订挂帅协议,以及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出试点工作承诺,确定产业集群数字化试点服务内容、投资金额、考核指标等,开展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建设。

  每年拟遴选不超过5个产业集群试点

按征求意见稿,围绕广东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和中山市各特色产业集群,每年拟遴选不超过5个产业集群试点。试点建设方案经专家评审,按照试点期间试点牵头单位完成中山企业数字化转型数量分别超过50家、75家、100家的,对应完成数量档次分别按其在中山市产生营业收入的20%、30%、4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此外,中山还将支持产业园区数字化管理试点建设。支持各镇街政府重点规划、主导建设且具有良好基础的产业园区开展数字化管理,经专家评审,认定为产业园区数字化管理试点的,按照镇街已完成支持的金额进行市级1:1配套支持,市级对试点牵头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年遴选不超过5个产业园区数字化管理试点。

点击“详情”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 记者 黄凡
◆编辑:侯海影 
◆二审: 朱晖
◆三审: 岳才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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