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法”进社区!中山这场活动很精彩
栏目:要闻 来源: 发布: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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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文明行为”“生活中如何践行文明”……5月15日上午,东区街道首场《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社区活动在桃苑社区举行。活动由市文明办、市司法局指导,东区街道文明办、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桃苑社区联合举办,旨在进一步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让文明之“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东区街道首场《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社区活动现场。

据悉,《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中山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分为六章,总共四十一条,主要包括总则、规范与倡导、对不文明行为的治理、创建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等,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的建设成果。

垃圾分类彩绘、拴绳遛狗小卡片、文明出行宣传板、移动军旅展览馆……记者看到,现场还设置了各类摊位,对《条例》中涉及到社会主义价值观、应急救护、卫生环保等方面进行宣传。市民可通过沉浸式、体验式的游戏互动,学习《条例》践行文明,不断增强文明意识,自觉养成文明行为。

活动分为文明城市大家谈、亲子团康实践、摊位互动3个部分。在文明城市大家谈环节,律师、教育专家、志愿者和市民代表都畅谈了对《条例》的理解。全国家庭教育高级指导师唐鸿雁说,《条例》为我们在未成年人中开展文明行为引导提供了教材,告诉我们要在义务教育阶段抓好对青少年的文明行为教育,通过“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的效果。

亲子团康实践则结合国际家庭日时间节点,围绕家庭教育中的文明行为,以“理论+体验”模式,组织亲子家庭通过边玩边学的形式,提升亲子家庭文明行为意识及动手劳动实践能力。

桃苑社区党委副书记李寿杨介绍,《条例》实施后,东区街道快速启动了《条例》的宣传工作,后续社区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增强辖区市民文明意识。

“为保证法规全面实施,市司法局将配合市文明办等部门做好法规及其相关配套制度的宣传与解读工作。”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侯坤侬介绍,他们后续将组织中山119名“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通过专题授课、赠送资料、法律咨询、网络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解读,在全市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陈雪琴 通讯员 禹媚
◆图:记者 陈雪琴
◆编辑:陈家浩
◆二审:周振捷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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