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暖企九条”,拿出“真金白银”解企忧
栏目:要闻 来源: 发布:20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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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上制造业企业增产10%以上有奖励、留住老员工和招新人都有补贴、新增贷款有贴息、建筑企业加快重点项目复产有激励加分 ……2月7日,年后第一个工作日,中山出台《中山市2022年新春暖企九条》(简称“暖企九条”),为广大开工企业送上“暖心”礼物。“暖企九条”含金量足、覆盖面广,包括加大制造业企业奖励力度、做好企业用工保障服务、加大企业融资服务等9条措施,通过采取发放奖金、贴息、补贴等方式,“真金白银”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用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尽量放宽政策措施兑现条件,确保相关企业应奖尽奖、应享尽享,为企业发展注入动力。8日,市有关部门对“暖企九条”进行了解读。

企业增产有奖励 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

“暖企九条”加大对制造业企业和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的支持力度、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夺取“开门红”。制造业企业方面,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规上制造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22年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产值同比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同时,加大批发零售及住宿餐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予以奖励,2022年一季度,批发企业(含个体户)销售额同比每增长3000万元可获得10万元奖励,零售企业(含个体户)零售额同比每增长2000万元可获得5万元奖励,住宿和餐饮企业(含个体户)零售额同比每增长100万元可获得5万元奖励,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100万元。

多渠道招工引工 留住老员工和招新人都有奖励

为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平稳,中山市将充分调动各方资源,进一步加强招工引工服务,中山市将结合“三春”系列专项招聘活动,开展“职选中山”为主题的超100场线上线下招聘会,联合全市36个驻外劳务工作站赴重点劳动力输出地区全力开展普工、技工招引。同时,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就业,劳动者在被推荐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享职业介绍补贴400元/人。此外,还制定“点对点”接返员工交通补贴政策,鼓励规上限上等重点企业员工快速安全返岗,对规上限上等重点企业2022年2月20日前租用(含合租)30座以上大巴车跨省组织“点对点”接员工返岗,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预计该政策将吸引老员工快速回流,带动新增劳动力到我市就业,有效缓解一季度企业阶段性用工紧缺。

企业留住老员工和新招员工都有奖励。根据“暖企九条”,截至2022年2月底返岗率达80%以上的规上限上企业,新招非本市户籍且首次来中山工作的员工,并依法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单独缴纳工伤保险除外)3个月以上的,按招用人数发放500元/人的招工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其中,“返岗率达80%以上”是指2022年2月参保人员与1月参保人员相同率达80%及以上;“首次来中山工作”是指在2022年2月或3月起首次在中山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前从未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包含3个月,且申请补贴时员工仍处于参保状态。奖励政策预计可招引新员工约5万人。

另据了解,中山市将进一步落实援企稳岗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减负政策预计可为企业减负约3.5亿元。

免收“过桥贷”使用费 新增贷款有贴息补助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暖企九条”助力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022年春节假期后至3月31日期间,市财政对在中山注册的实体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给予转贷和贷款贴息支持。要求企业必须在中山注册且实体化运行的企业,实体经济不包含房地产企业、金融类企业。此政策为短期政策,如与其他政策有重叠之处,企业可重复享受。

其具体措施包括对企业办理“过桥贷”业务免收资金使用费。同时,高效审批,“过桥”转贷业务1天内完成,及时解决企业资金问题。对新增贷款(不含转贷)2000万元(不含)以上且贷款期1年以上(含1年)的企业,给予0.5个百分点贴息补助(1年),单个企业最高贴息50万元。新增贷款必须是在2022年2月7日至3月31日期间实际使用的贷款,此期间“借新还旧”或“还旧借新”的贷款不在补贴范围内。

加快复工复产,建筑企业产值税收靠前获加分

为加快建筑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推动重大项目建设尽快开工复工,确保重大项目按期完成一季度投资任务,推动一季度经济开好局、起好步,“暖企九条”对复工、入统、税收靠前的建筑业企业,在原有诚信加分的基础上,由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并再给予激励加分。

一是根据2022年春节前建筑施工项目报备情况,结合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名制管理系统数据,以及已实施的2021年版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记分标准,在依法报建项目原有诚信加分基础上(按施工许可所报造价每200万加1分,上限5分),对2022年2月15日(含)前复工且用工量靠前的建筑企业,参考上述标准再给予激励加分。

二是结合已实施的2021年版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记分标准,在建筑企业季度入统(每次10分,全年可加分4次)、年度纳税(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附加税累加,每100万加2分)原有诚信加分基础上,对一季度建筑业产值、税收靠前的建筑业企业,参考上述标准再给予激励加分。

同时,中山市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引导,解决重大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项目复工达产。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黄启艳 通讯员 黄勉
◆图/通讯员 提供
◆编辑:蓝运良
◆二审:陈彦
◆三审:程明盛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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