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积金贷款和提取实现一站式办理
栏目:要闻 来源: 发布: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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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业务创新开展贷款、提取并联审批,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实现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提取一站式办理。

据悉,缴存职工在办理本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后,一般还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按照以往传统办理流程,须等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并偿还一个月后,职工再次到前台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后,才能办理按月冲还贷。该项改革后,缴存职工就能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业务“零跑动”。

据悉,根据相关流程创新,自2021年10月13日起(以贷款DK码生成日期为准),本市缴存人(不含自愿缴存人)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申请贷款时同时申请贷后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无需缴存人另行到前台办理,即可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两项业务并联审批,待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系统自动为申请人办理按月冲还贷,即每月通过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扣划还款,差额部分从借款人的还款账号中划扣,这样,一方面避免了材料重复提供,审批效能有所提高;另一方面实现了缴存人“一次申请,月月提取”,办理提取业务“零跑动”。该项业务推出后,反响良好。

据工作人员介绍,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申请并联审批业务时,只需在《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告知书(2021年10月版)》勾选“同意在贷款放款后自动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并签署《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同意书》,一手房可在开发商审核环节申请办理,二手房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银行网点收件环节申请办理即可,不须再等一个月再往公积金窗口跑一次。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见习生 余晓霖 记者 徐钧钻
◆编辑:蓝运良
◆二审:朱晖
◆三审:吴森林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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