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投入6000万元!东区10余项“首次措施”扶持企业发展
栏目:要闻 来源: 发布:20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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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上午,中山市东区街道举办“慧聚政策引领 赋能服务高地”产业政策发布会,会上首次发布《中山市东区街道促进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

“宁可财政吃紧一点,也要让企业得到实惠多一点、发展好一点。”会上,东区街道党工委书记周俊峰表示,东区街道计划在3年内投入6000万产业扶持资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他表示,与以往相比,这次政策聚焦东区街道未来的发展定位和产业需求,突出总部经济、现代服务、商贸流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电子商务等7大行业板块,全力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首次对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行业发展出台奖励政策,首次将市级金融机构纳入认定范围,首次设总部企业人才奖,首次设载体招商奖励,首次将奖补与企业办公用房面积、企业研发费用挂钩等,共10多项奖励措施首次被纳入扶持政策。

鼓励总部经济发展

对金融业(包括中山市级或三级及以上分支机构的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商贸商务等服务业、建筑业、制造业以及具有公认权威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等企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可申请认定为东区街道总部企业,并给予落户奖、贡献奖和人才奖,并配套入学服务。

首次被认定为东区街道总部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成长为市总部企业的,再奖励50万元。若属于新迁入中山市的境内外上市公司、央企区域总部、世界企业500强等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激励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

建立“东区街道上规上限企业培育库”,培育库企业2年内成功成长为“规上限上企业”的,给予1万元的培育奖励。对首次上规上限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持续培育设置增量奖,对符合条件的规上限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0%—30%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写字楼、专业园区等载体,年度引进3家以上规上限上企业的,按每家企业5万元给予载体运营单位招商奖励。

助推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

对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支持发展促消费活动、引优育强、参加展会等。

其中开展促销费活动,按活动投入的30%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城市商业综合体,每引进1家“规上限上企业”,奖励运营管理单位5万元;限上批零业,按照零售额同比每增加2000万元,对限上住餐业,按照零售额同比每增加300万元,给予2万元资金支持,年度最高50万元;参加由市商务局或本市行业商协会组织的境内展览的企业,按实际支付展位费的20%给予扶持,每个展览最高2万元。

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

对新设立且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按照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的50%进行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对获得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资助、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专题)项目资助或其他相关资助的企业,给予市补助金额20%的配套支持,最高20万元。

鼓励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

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总部企业,根据年产值,按照实际办公用房面积,给予最高4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补助;对规上工业企业,年产值每增加500万元给予0.5万元奖励,年度最高10万元;获“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中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市级技术改造无偿补助的项目,按照市补助金额50%给予配套奖励,最高10万元。

鼓励科技创新发展

对上年度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迁至东区街道,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获得国家、省级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市科技局企业研发费后补助的企业,按照市补助金额的50%给予奖励,最高10万元。

鼓励电子商务发展

对符合条件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每引进一家电子商务企业奖励1万元,最高50万元。对入驻园区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10元/平方米/月的奖励,最高5万元。支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对上规上限后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此后每增加200万元给予0.5万元奖励,最高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且保持同比正增长的,给予奖励3万元,交易额每增加500万元奖励0.5万元,最高10万元。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记者 陈雪琴
◆图+1/记者 陈雪琴
◆编辑:蓝运良
◆二审:朱晖
◆三审:苏小红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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