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消息称,从12月1日起,中山市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将调整,广大参保人必须提前做好社区门诊选点,否则不仅会影响社区门诊就医待遇,还会导致在镇街级医疗机构和市直属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和市博爱医院等)普通门诊看病无法报销。该消息一经发布,引发市民朋友诸多疑问。对此,本报记者采访了市医疗保障局了解相关情况。
▋为何要进行社区门诊选点?选点后是否只能在该点看病?
市医疗保障局:本次选点旨在进一步健全本市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选点后,广大市民朋友不是必须到某个社区门诊医疗点就医,而是在选定社区门诊点所在镇街的整个辖区范围内的镇街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用,按规定享受待遇。
▋社区门诊选点必须按照户籍吗?选定后能否变更?
市医疗保障局:社区门诊选点不需按户籍地,可遵循就近原则选择。正常参保缴费后,在选定的社区服务点所对应的镇街医院普通门诊均能报销,按规定享受待遇。社区门诊选点后只能在归属镇街按规定享受待遇,不能跨镇街使用。如需跨镇街使用,可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办理变更手续,自办理变更手续的次月1日生效(原则上,每月只能进行一次有效变更)。需要注意的是,中山参保人到其他地市就医按异地就医管理,需选定异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外省市参保人在中山就医需要咨询参保地的医保部门,也就是按参保地的有关规定办理即可。
▋所有人都必须要选点吗?不善使用手机的人群如何进行选点?
市医疗保障局:所有中山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无论户籍是在外省市、港澳台,还是海外,只要在中山参保就称为“中山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都具有享有社区门诊待遇资格,但前提必须选点后才能生效使用,因此,每位参保人都要进行社区门诊选点。目前,“粤医保”小程序暂未能实现线上代办,不擅长手机操作的老人和小孩等人群可以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其中一种,到所需就诊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选点,或凭上述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服务区或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选点。首次办理,即办即生效。
▋社区门诊选点后,市直属医疗机构无论哪个都可以看病吗?
市医疗保障局:就诊和选点没有必然联系,不选点也可以看病。换句话说,若要享受普通门诊医保待遇(简称普门待遇),必须按规定选点,总而言之“选点不一定有待遇,不选点一定没待遇”,能否享有医保待遇与是否正常参加相应的险种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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