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山市住建局获悉,上月下旬,该局发布了《2021年中山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的通知。该《方案》的整治内容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包括对37种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此外,《方案》还提到本次查处工作的各阶段工作步骤,具体从8月开始动员部署,9月至10月自查自纠,11月进入督导检查阶段。
●查处37种违法违规行为:
瞄准物业公司、建设单位、小区业委会
记者留意到,本次《方案》提出,市住建局及相关部门未来将重点查处20种物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物业乱收费、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等。关于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的共17种违法违规行为也在本次重点查处的范围内。
对此,市住建局方面表示,本次《方案》出台的背景,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物业管理工作,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依法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各方合法权益。接下来,中山将通过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增强企业服务意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物业管理行业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市住建局强调,各镇街要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与平安广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摸查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积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整治处理,并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方案》要求各镇街着力从制度上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尤其要结合《民法典》颁布实施、加强物业党建、推进信用评价等方面的工作,健全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对于整治工作中汇总的物业管理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市住建局将于今年底统一上报省住建厅。
●市场现状:
小区收益公示不透明情况普遍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在目前物业小区众多的争议、纠纷中,小区公共收益争议是中山乃至全国物业管理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之一。而在本次方案重点查处的20项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中,第一条就是“未将物业服务事项、负责人员、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投诉电话等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的”。
对此,记者了解到,在日常监管中,街道办可以要求物业整改,但业主质疑公共收益有问题的话,往往要走法律途径。而成立业委会,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之一。譬如,目前中山有个别楼盘小区实行了“酬金制”管理模式,不仅仅是小区公共收益,包括物业管理费在内,所有资金都由业委会管理,收入资金的10%,作为物业公司的酬金。这样一来,业主对小区每笔收益、管理费都会较为清晰。然而,小区入住率低、业主意见难统计,开发商物业不配合、设法阻扰,则是当前中山大多数物业小区业委会难成立的主要原因。
◆中山商报
◆文/记者 梁展宏
◆编辑:侯海影
◆二审:何腾江
◆三审:赖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