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晖||我读莫言这些年(书声/散文)
栏目:文棚 来源:中山日报 作者:章晖 发布:2023-04-25

我读莫言这些年

这些年,我一直在读莫言,我读得很缓慢,直到书籍拆完了包装膜,我才确信读完了莫言所有文集。而记忆总像漏沙,能真正记住的总是有限,但我并没由此而感到沮丧,因为阅读于我而言,是一种自度,一种精神愉悦。

莫言很坦诚,他说开始的写作初衷,是为能吃上饺子,能戴上手表。那个饥荒的年代,食物是最大的诱惑,时常空着肚子梦见美食。

莫言的写作原乡是高密,那里有他无穷的写作源泉。莫言说,好的作家虽然写得很可能只是他的故乡那块巴掌大小的地方,发生的事情是世界历史的一个片段,他的作品就具有走向世界,被全人类理解和接受的可能性。

莫言做到了,并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莫言的作品大部分是长篇小说,也有中短篇小说,随笔等。他的小说有现实主义与魔幻主义的结合。如,我在读他的《蛙》《生死疲劳》时,脑海总闪现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因为他们的小说都具有穿越、轮回的宏大叙事。事实证明,莫言确实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他在看了《百年孤独》后,茅塞顿开,原来小说还可以这么写。但他并没有沿着魔幻的写作道路走下去,他选择了自己的道路。

莫言坦言,他的小说还受到蒲松龄的影响。如他的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其构思是受到一个梦境的启发。小说中的主人公黑孩儿沉默,却具备特异功能,他能听到头发落地的声音,能在三九天穿一条短裤却不感觉冷,能手抓烧红的钻子却不感觉到烫,用夸张的手法突出一个与众不同的孩童。而文化的传承总是如春雨润物细无声,让作家妙笔生花,让笔下的故事延伸,有了更丰富的可读性。

莫言的小说,人物个性鲜明,总是在理想与现实,野蛮与文明,罪恶与正义中较量,给人以冲击和力量,最终能看到正义和理想的光芒。或许这正是彰显出了一个作家的良知和勇气。

他写的《红高粱家族》早已拍成了家喻户晓的电影,小说与画面重合,文学与影视缔结。性格坦荡率性,敢爱敢恨的九儿让人难忘。一曲《红高梁》悲壮地响起,九儿将敌人引向储存有大量高粱酒的方向奔跑,她牺牲了自己,却救下了伤员保住了革命力量。

最后,我想说的是莫言用耳朵阅读,通过听故事,弥补了因书籍的缺失,而给足了精神的营养。而今,在快速发展的年代,我也学会了用耳朵阅读,途中听书,以弥补时间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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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徐向东 二审 韦多加 三审 黄廉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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