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五停”不停?后果很严重!
栏目:中山手机台 来源:中山+ 发布:2025-09-24

为做好超强台风防御工作,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经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自23日起在全市分批实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2025年9月23日、24日全天停课,9月23日11时起至24日全天停工;9月23日18时起至24日全天停产、停业;9月23日20时起至24日全天停运;9月23日18时起至24日全天不涉及国计民生和城市运行的工厂、企业、事业单位停工。

 什么是五停?

●停课:所有幼儿园、中小学、高等学校及培训机构停止教学活动。

●停工:各类建筑施工、工厂生产等停止作业。

●停产:企业停止生产活动。

●停运: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等停止运营。

●停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商业场所停止营业。

“五停” 不是 “建议”,
 是 “保命指令”!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五停”是县级以上政府或三防指挥部,在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下发布的强制性避险措施—— 简单说,这不是“要不要停”的选择题,而是“必须停”的命令,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

 五停不停有什么风险及后果?

安全风险——

1.人身伤害:强风、暴雨可能导致户外作业人员被高空坠物砸伤、被洪水冲走,或因道路积水、交通中断引发交通事故。

案例:2014年7月18日,海口遭遇十六级“威马逊”超级台风。当天晚18时许,该市某餐饮公司一员工从家中步行到餐厅上晚班,在途中被台风吹折的树枝砸中头部,送至医院急救,抢救无效死亡。

2.财产损失:未及时停止生产或营业的企业,可能因厂房进水、设备损坏、货物受损等遭受经济损失。

法律责任——

1.个人责任: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未按规定执行“五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

案例:2025年7月19日,两名游客在台风“韦帕”蓝色预警生效期间,无视警示擅自进入深圳大鹏新区自然灾害危险区(核心区)徒步,当晚因台风加剧被困报警。经救援人员近12小时搜救,两人被成功转移至安全区域。事后,深圳市大鹏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对两名游客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

2.企业责任:若企业强行要求员工在“五停”期间到岗,可能被劳动监察部门处罚,还需承担安全事故责任。

案例:2017年,珠海一家制衣企业在8月台风“天鸽”来袭,全市红色预警发布后,应通知停工而未通知,致一名员工被台风吹倒受伤,管理存在过失,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受伤员工3699元。

社会影响——

公共资源消耗:不遵守“五停”可能导致更多人员需要救援,增加消防、医疗等公共资源的压力。例如,因未停工导致员工被困,需动用救援力量进行营救。

影响应急响应效率:部分人员继续活动可能干扰应急救援工作,影响整体防灾救灾的有序进行。

 温馨提示 

在极端天气下,“五停”是保障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请密切关注官方通知,积极配合“五停”要求,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若遇到企业或单位强制要求上班,可保留证据并向劳动监察部门或政务服务热线12345投诉维权

“桦加沙”汹涌而至
必须严格落实“五停”要求
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


编辑 周振捷  二审 王欣琳  三审 向才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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