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开展“府院联动 壹法行政”示范庭审活动,“发帖”邀请相关单位执法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
当天开庭的是一起因业主委员会选举和备案引起的行政纠纷案件。街道办事处作出公告,认为某小区参与业主大会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的业主未达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定比例,业主委员会未依法选举,不符合《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备案要求。小区业主委员会不服,起诉至法院,诉求撤销该公告以及复议决定,并请求判令街道办事处对其履行备案义务。60多名相关单位的执法人员参与庭审活动。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熊方:“案件涉及到如何平衡备案审查与业主自治之间的边界划分等焦点问题。无论是基层执法还是司法审判都存在很多难点,也存在一些法律规定的模糊地带。通过案件的审理,可以帮助执法部门厘清相关的认定和处理标准,对于相关的执法工作起到示范作用。”
示范庭审活动是法院深化府院联动的有效载体,更加注重在前端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可以很好发挥典型案例的引领规范作用,增强基层执法力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的意识,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匡勇:“我们希望通过邀请一线执法人员直观感受规范、严谨的庭审活动,对照反思哪些地方更容易产生争议,哪些环节容易出现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哪些履职用权行为容易偏离法治轨道,从而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增强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做到既严格规范执法,又注重提升执法的温度。”
一审 吴林平 二审 郑玉华 三审 肖湘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