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30日),全市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暨进一步深化“1+6+N”工作体系建设现场会召开,林贤进、鲁罡、廖万春、周虹参加会议。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传达全国以及全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精神,旨在深入推进“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确保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会议强调,综治中心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中山市已实现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有牌子、有场所、有力量”,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接下来,要继续按照“五有”“5+2规范化”要求,科学设置群众接待大厅、矛盾纠纷调处室、部门进驻工作室、监控研判室“一厅三室”,同时设置登记、受理、调解、转办、办理“五岗”。进一步明晰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权责,明确市直部门对各级综治中心的具体职责,优化力量资源配置,推动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石岐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副主任陈健明:“我们将通过深化‘一站式’调处模式,整合调处组织、行业协会、心理机构、社工服务等社会力量,参与综治中心平台工作,结合‘粤平安’等智能平台的数据整合与智能预警功能,构建‘人防 物防 技防’立体化防控体系。”
西区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胡健仪:“街道已经培育了近百人的调解队伍,深入到社区一线,跟业主们面对面地交流,希望在溯源化解、案件受理数下降等方面做一点努力,让‘有矛盾 找综治中心’这个口号深入民心。”
会议明确,按照全省统一要求,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市上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扎实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编辑 付翊苗 二审 牛宇华 三审 杨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