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5年下半年
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啦!
具体如何报名?
需要哪些材料?
快来查收这份教资认定攻略!


一、认定范围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市“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二、认定对象

(一)中山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效期内在中山市居住的非中山市户籍内地人员;
(三)中山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山居住、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中山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中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可查询或认证为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中山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医院名单详见下文“申请材料要求”滑动框内第4点。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申报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并检验通过。
2.属于国家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报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并检验通过。
3.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特别提示:申请此类直接认定教师资格者,须提供毕业成绩单或毕业学校说明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的书面原件,且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须由本人亲自到认定机构现场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具体流程如下: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注册及报名
1.注册
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特别提示: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务必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下,完成信息核验:①个人身份信息;②教师资格考试信息;③普通话证书信息;④学历学籍信息等的核验和补充。
2.报名
申请人须在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完成报名。报名认定机构选择“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并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信息。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二)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人均须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移动端)提交申请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当次认定。
10月10日至10月24日
(二选一)
方式一:广东政务服务网。申请人在规定的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上传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广东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指引》)
方式二:“粤省事”APP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申请人在规定的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内登录“粤省事”APP或“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传申请材料。(详见附件2《“粤省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指引》)
(三)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上传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均需提交原件的扫描件或拍摄原图,要求图片清晰。审核期间请留意电话和短信提醒。除需现场核验毕业成绩单等特殊情况外,未经通知无须前往现场提交材料。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不予认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1.身份证明
(1)中山市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以及本人户口簿主页(有家庭地址页)和本人页,或集体户口证明。
(2)非中山市户籍的内地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和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居住地址为中山市,如上传电子证须包含完整的二维码。
(3)中山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及自行将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照片。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驻中山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不能核验通过的需上传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4)中专学历申请人需上传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通过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和普通话测试站出具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自主选择前往中山市以下任意一所医院(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中山陈星海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体检表格务必使用本公告所附的专用表格(见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到医院体检前,申请人需提前打印好体检表(双面打印),填写好所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学段,并贴好1寸彩色白底照片(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的照片和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的用于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的照片,三处照片应保持一致),体检前请认真阅读各医院体检指引。
所有体检项目包括“胸透”均应检查完毕,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幼儿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须完成体检表中“仅限幼儿教师资格”的专项检查。体检合格证明需正反面上传,上传时间不可超过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未按时上传将不予受理。体检标准按照附件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孕妇申请人体检事宜请先拨打认定机构电话咨询(0760-89817132,0760-89817133)。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提交至公安机关进行核查。
(2)港澳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随申请资料一并上传至“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待省级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将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现场领取。
(3)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之后直接提交给本认定机构。
6.证件照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的照片)以及体检表粘贴的照片,以上三处所用照片必须一致,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格式,不大于190K)。
特别提示:照片将用于证书制作,请申请人前往照相馆拍摄标准证件照,勿提交“海马体”等风格化滤镜或过度修图的照片,且不宜穿纯黑、白色衣服拍照。
7.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提供)
8.毕业成绩单(仅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提供此项)
毕业成绩单应包含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成绩,毕业证须体现“师范”类专业。如不能同时提供以上材料,请提前联系毕业学校书面说明所学专业为师范专业。
特别提示: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并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后,须本人到认定机构现场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毕业成绩单复印件须档案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注明复印自原件,并加盖公章。
(四)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完成后,将通过“中山教育体育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zsedu.cn)和“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将对认定通过者颁发《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1.邮寄
申请人如需选择中国邮政EMS快递(到付)证件服务,请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粤省事”提交申请时勾选快递到付服务。
2.现场自取
选择现场领取证书的申请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来领取证件;如需代领,须出示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由申请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认定机构办公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博爱六路22号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A区A16窗口。
咨询电话:0760-89817132,0760-89817133。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特别提示:前往中山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请使用微信小程序——“中山云预约”进行网上预约取号,并提前到达现场。
申请人可关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网站“中山教育体育网”通知公告栏,留意发布的有关教资认定公告、名单公示及领证公告消息。
下半年认定领证时间约在11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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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引》
2.《广东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操作指引》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中山指定医院体检指引)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7.中山市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材料上传要求说明
初审:郭 钫
复审:张钦芸
终审:姜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