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市高中将在国家重点开展的(篮球、足球、排球)项目、广东省中学生运动会和广东省运动会设置的(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武术、健美操)竞赛项目和我市传统优势(定向越野、攀岩、棒垒球、高尔夫球、蹦床)项目内,通过选拔招收具有较高运动水平的运动员学生,组建高水平运动队。
4月10日起至24日,市教体局就《中山市高中阶段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征集公众意见。
《意见》指出,高中组建高水平运动队的目的和意义在于引导学校办学多元化和特色化,推动学校课余训练和体育竞赛发展;创新优秀体育人才培养机制,为有体育特长的学生提供更好的发展条件和机会,为高校及国家培养输送全面发展的体育后备人才;组队参加省级以上重大比赛,展示我市教体融合体制优势和素质教育综合实力,推进体育强市与健康城市建设。
在具体实施环节中,我市将统筹规划全市高中阶段学校高水平运动项目布局(三年为一个周期),具备建设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所举办运动队项目数原则上不多于5个,招生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学校统招生总数的3%。
《意见》明确,具有体育特长、且参加当年我市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报名条件不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挂钩,所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及参赛成绩仅作参考)。每名学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运动队项目,各运动队按专业细项分别选拔,在达到专项成绩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运动队组队人数1:1的比例,按考生专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提出拟录名单。同时,给拟报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设定了文化成绩最低要求:录取为高水平的运动员学生,须同时参加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等级最低达到四个C或以上。2021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个科目的等级总分最低必须达到9分或以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达到C等级或以上。
需留意的是,学生在入学时,要与学校签订协议,履行训练和比赛义务。对入学后擅自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退学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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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唐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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