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变“法庭”!中山这场沉浸式庭审为“准司机”敲响安全警钟
栏目:法观中山 来源: 记者 付陈陈 通讯员 林海亮 发布:2025-10-14

“现在开庭!”近日,中山市西区翠景驾驶人理论考场内,一道清脆的法槌声打破了驾考培训的日常——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直接将法庭“搬”进驾校,现场审理并当庭宣判四宗危险驾驶案。百余名驾校教练、学员及交警围坐“课堂”,全程见证被告人从质证到忏悔的真实过程。这场没有剧本的“真人秀”庭审,用最直白的案例给所有“准司机”敲响安全警钟。

庭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考场变课堂
庭审“零距离”触达人心

不同于传统法庭的封闭严肃,此次庭审设在考场公共区域,百余名与驾驶行业密切相关的人员现场旁听,全程见证案件审理流程。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各环节紧密衔接,清晰展现了危险驾驶案件的司法审判全过程。

庭审中,被告人刘某的案例尤为引人关注。刘某当庭提交了其与妻子均患有疾病的证明,向法庭申请适用缓刑。对此,承办案件的黄宏图法官结合案情与法律规定当庭释法:“根据司法解释,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标准即属于‘一般不适用缓刑’情形,刘某的酒精含量已符合该规定;且危险驾驶行为本身具有潜在社会危害性,可能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最终,法庭当庭宣判刘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此次审理的四宗案件中,所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并作出深刻忏悔:“以前总觉得‘喝一点酒开车没事’,现在才明白不仅要受法律制裁,还会给家庭和工作带来巨大负面影响,今后绝不再犯。”

创新普法形式
从“被动听”到“主动学”

“以前总觉得‘危险驾驶’离自己很远,今天亲眼看到被告人站在被告席上,听法官详细解读法律后果,才真正意识到酒驾的代价有多沉重。”刚完成科目一考试的驾校学员小陈坦言,这场庭审让他对“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有了更深刻的认知,“今后不仅自己会严格遵守,还会提醒身边人重视交通安全。”

驾校变“法庭”。通讯员供图

驾校教练员李先生对比了传统普法形式的局限:“以往交通安全宣传多以讲座、视频为主,学员接受度有限。但这次‘庭审进驾校’的形式更具冲击力,法官当庭算的‘法律账’‘经济账’‘家庭账’,比任何说教都更管用。”他表示,后续教学中将引入这些真实案例,让安全驾驶意识从学车阶段就深植学员心中。

延伸司法职能
筑牢交通安全“法治屏障”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审判庭搬进驾校考场是该院创新普法形式、延伸司法职能的重要尝试。

“通过让驾驶员群体‘零距离’感受刑事案件庭审氛围,用真实案例剖析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不仅能帮助大家算清‘醉驾成本账’,更能推动‘安全驾驶、守法出行’的观念入脑入心。”

该负责人强调,此举旨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危险驾驶违法犯罪行为,为中山市道路交通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


编辑  付陈陈  二审  黄凡  三审 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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