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线上宠物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逐渐增多。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网购宠物猫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为消费者追回全额购猫款。
案情回溯:健康证明缺失引发交易争议
2023年11月,消费者李某通过微信向卖家朱某支付3500元(含狂犬疫苗接种费)订购宠物猫一只。双方约定在完成疫苗接种及绝育手术后交付宠物。
交易过程中,李某要求签订书面合同未果,后因朱某未能提供宠物健康检查报告及完成绝育手术,双方就履约问题产生分歧。
李某主张朱某违约要求退款,朱某则以“买家未按时接猫”为由提起反诉索取代管费用。
法院审理:检疫证明缺失构成根本违约
经查证双方微信聊天记录,法院认定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审理指出,朱某截至2024年7月仍未提供案涉宠物猫的检疫合格证明,且远超合理交货期限,构成根本违约,故对朱某要求继续履约的诉求不予支持。
对于李某提出的“消费欺诈”及三倍赔偿主张,法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采纳。最终判决朱某退还全部货款35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同时驳回其代管费、疫苗费等反诉请求。
法官提醒:线上购宠需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审理此案的金锋华法官表示,线上购买宠物,因时空局限可能无法直观全面地了解宠物品种、健康等状况,买卖双方容易产生纠纷矛盾。因此,在购买宠物时,消费者应注意谨慎挑选宠物售卖方,尽量选择有资质、信誉高的宠物店购买,或者尽量通过线下交易,以便更直观地了解宠物的健康、免疫情况,必要时可要求卖家出具宠物健康报告,如与约定不符合,应及时拍摄记录并与商家沟通协商。
而宠物售卖方也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做好动物疾病预防工作,按期对宠物进行健康检测及疫苗接种,保存好宠物接种疫苗本、动物检疫证明等证据,依法诚信经营,不作虚假宣传,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编辑 付陈陈 二审 黄凡 三审 吴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