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市民潘女士专程赴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送上锦旗,感谢该院通过再审程序纠正一起购房纠纷错案,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这起涉港案件的成功改判,成为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生动注脚。
2021年,潘女士在珠海购房时遭遇首付资金缺口。楼盘销售员梁某提出可提供8万元优惠方案:4万元直接抵扣房款,另4万元由销售团队“垫付”。梁某及其上级冯某隐瞒该款项实为中介费的事实,通过微信多次向潘女士承诺无需偿还,却在事后以“借款”名义起诉追讨。
因疫情滞留境外的潘女士未能应诉,香洲区法院一审依据转账备注“借款”等证据缺席判决还款。直至2023年潘女士入境发现被列失信被执行人,随即向中山中院申请再审,提交微信聊天记录等新证据。
再审庭审中,面对潘女士提交的完整对话记录,冯某承认与潘女士素不相识,所谓“借款”实为中介费预支。合议庭经细致核查资金流向、中介行业惯例及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最终认定该4万元属销售方为促成交易的垫资行为,依法改判驳回冯某全部诉求。
“司法公正让我重拾投资信心!”潘女士在感谢信中写道。她特别提到,案件再审过程中法官对证据链条的严谨审查、对诉讼程序的严格把控,令其感受到大湾区法治建设的显著进步。
中山中院审监庭庭长李勇源表示,随着深中通道的通车,粤港澳大湾区经济高速发展,中山与港澳经贸往来越来越频繁。未来,该院将持续强化涉港澳案件审判工作,依法维护、保障港澳同胞的合法权益,为中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法治力量。
编辑 付陈陈 二审 黄凡 三审 苏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