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高空抛物案,被告人陈某(化名)因与同事发生争执后泄愤抛砖,导致他人车辆严重损毁,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该案以鲜活的案例警示公众:高空抛物绝非“小事”,法治红线不容逾越。
凌晨惊魂:一块砖头砸碎社区安宁
2024年9月28日凌晨2时,中山市某居民区万籁俱寂。家住5楼的陈某因工作矛盾情绪失控,竟将半块砖头从阳台抛下。随着一声巨响,砖头正中楼下停放的黑色本田轿车,挡风玻璃瞬间碎裂,车身多处凹陷。车主李先生(化名)次日发现爱车惨状后惊呼:“如果当时有人经过,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亮剑:自首赔偿难抵过错
案发后,陈某于9月30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车主1200元维修费。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虽其自首、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但抛物行为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依法严惩。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释法:情绪不能凌驾于生命之上
“一块巴掌大的砖头从5楼坠落,冲击力足以致人重伤甚至死亡。”主审法官在宣判时强调,我国刑法明令禁止高空抛物,2021年3月“高空抛物罪”独立入刑以来,全国已有多起因抛掷物品获刑的案例。此案中,陈某因琐事泄愤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不仅暴露法治意识淡薄,更将个人情绪置于他人生命安全之上,教训深刻。
社区反思:安全防线需共同筑牢
案件引发当地居民热议,物业管理人员表示将加强高空监控设施建设,社区亦计划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以前觉得抛个垃圾不算大事,现在知道这是犯罪!”一位居民感慨道。
法律专家提醒,除了刑事追责,高空抛物造成民事损害的,受害人还可主张赔偿。
目前,陈某已在看守所内写下悔过书:“一时的冲动毁掉了八个月自由,更差点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此案犹如一记警钟,叩击着每个人的心弦——守护“头顶安全”,既是对生命的敬畏,更是现代公民的必修课。
编辑 付陈陈 二审 黄凡 三审 林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