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一男子因虚假陈述被法院开出“诚信罚单”
栏目:法观中山 来源:中山+ 记者 余晓霖 通讯员 朱静漪 发布:2024-05-23

记者5月23日获悉,市中级法院近日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发现原告何某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依法对其开出了2万元的“诚信罚单”。

据了解,何某于2021年2月23日向市第一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张某归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10.8万元。在一审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期间,张某因故未到庭,而何某则声称张某自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间累计借款10万元,且本金分文未还,仅支付了5000元利息。何某还当庭签署了保证书,承诺其陈述真实无误。

然而,在张某向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双方资金往来记录作为新证据后,何某的说辞却出现了戏剧性变化。何某改称,经过重新核对,张某实际上已经偿还了部分本金,尚欠金额也大幅减少。

市中级法院审查发现,何某在两次庭审中,关于张某的还款情况陈述存在巨大差异,且其解释难以令人信服。法院认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虚假陈述,严重妨碍了案件的审理工作。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规对何某罚款2万元。

法官表示,诚信是民事诉讼的基石,任何试图通过虚假陈述来误导法院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此次对何某的处罚,不仅是对其个人的惩戒,更是对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维护。市中级法院将继续加大对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打击力度,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公平的审理。


编辑  陈彦 二审 朱晖  三审 程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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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24013人浏览   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