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网购品牌空调,收货后发现“货不对板”,得知是不明品牌的“外贸机”。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购买空调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法院认定商家行为构成欺诈,判决商家赔偿李先生三倍损失。
2022年9月,李先生在林某开设的拼多多网店里购买了3台“奥克斯空调”,实付7500元。收货后,李先生惊奇发现产品并不是奥克斯空调。他当即和商家沟通,而对方客服却表示,“产品是质量效果更好的外贸机,并有全国联保”。
之后李先生致电奥克斯官方客服,被明确告知,国内任何场所都没有外贸机销售且无售后保障。于是他再次联系商家,但商家并未积极处理,只是要求李先生退货。经平台介入,商家退回了李先生的全部货款。
李先生认为林某存在欺瞒消费者和知假售假的行为,除退还货款外应三倍赔付。一怒之下,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赔偿其三倍损失。
法院认为,本案原、被告签订买卖合同,原告向被告购买“奥克斯”品牌空调,但涉案产品外包装印有外文字样,没有中文标签,不应在我国境内销售。被告以不明品牌的“外贸机”卖给原告,与商品详情中载明的品牌不符,属虚假宣传,已构成欺诈。故判林某赔偿李先生3倍损失,共计22500元。
法官说法
审理此案的法官徐宏向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时应尽量前往正规的产品授权经销商处购买。如遇消费纠纷,消费者应保留有效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起诉解决纠纷。同时,经营者务必诚信经营,万万不能以次充好,一旦涉嫌欺诈,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编辑 余晓霖 二审 黄凡 三审 吴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