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金已转过去,对方公司也搬清物品了,不久后我们就能动工开建新项目!”近日,中山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在法庭的回访电话中高兴地说道,他们与中山某家电公司纠葛长达4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终于化解,令他如释重负。
记者了解到,市第一法院三乡法庭利用了“庭所共建”机制为化解这起纠纷加速,助推三乡镇内一片闲置多年的土地重焕活力。

持续4年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2019年7月,某建筑公司将案涉土地租给中山某家电公司,家电公司在这块地上加盖简易建筑物,并将部分建筑物出租给多名小商户。2021年初,因未被实际开发,该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面临即将被收回的风险。某建筑公司打算解除合同,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判定合同不应继续履行。
就解除合同相关赔偿问题,双方一直存在分歧。眼见事情进展缓慢,某建筑公司将案涉土地围挡了起来。今年5月,某家电公司再次起诉,某建筑公司提起反诉,双方矛盾加剧。
经三乡司法所和综治办多次调解,当事双方同意不再继续履行合同,某建筑公司要给予某家电公司适当补偿。但双方对赔偿金数额预期差距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庭所共建”加速纷争化解
2022年初,三乡法庭与辖区司法所签订了“庭所共建”协议。为了加快解决这起纠纷,三乡司法所启动“庭所共建”机制,邀请三乡法庭法官高宇、卢芷琪进行联动调处。

在法官与当事人的现场面谈中,两公司代表争论不休,火药味越来越浓。
在摸清双方争议焦点和事实后,两位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别与双方进行反复沟通,耐心分析利害并巧妙引导。
一方面,法官向某建筑公司释明未尽快解决纠纷的风险:“你们作为出租方,未按规定对案涉土地动工开建导致土地闲置。如果最终合同无法履行,你们也应承担违约责任。且如纠纷未能及时解决,后续土地被收回,相应的损失将难以估计。”
另一方面,法官向某家电公司厘清后续诉讼成本:“虽合同无法履行会给你们造成一定损失,但是如果走诉讼解决的话,将涉及启动评估鉴定程序,耗时长花费高,你们的损失将进一步扩大。”
面谈结束后,双方对各自的诉讼风险及成本有了充分认识,均同意就赔偿金额作出让步。经法庭与司法所紧密配合和多番努力,当事人双方最终就赔偿金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矛盾尖锐、历时多年的纠纷终于化解。
编辑 余晓霖 二审 黄凡 三审 程明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