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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30日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日前在深圳举行。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廖万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应杰分别代表两家法院签署协议并座谈。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深圳举行。
据悉,此次深中两市法院签署的司法合作框架协议,共安排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立案与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智慧法院建设、司法调研和普法宣传、审判人才队伍和法院文化建设等6个方面19个合作项目,并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全方位深化战略合作,推动两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支持和保障广东省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发展,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营造世界一流法治环境。
张应杰表示, 两市法院服务大局的任务相同、改革发展的机遇相连、创新突破的挑战相通,有着广泛的合作基础和广阔的合作空间。两市法院要以这次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新起点,不断发掘新的合作增长点,打造更多合作增长极,实现优势互补、成果共享,把两院司法合作打造为两市合作的样板工程、精品项目。
廖万春指出,随着深中通道即将建成通车,中山与深圳都市圈协同发展的区位优势突出,深中融合互动发展为大势所趋。两市法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合作交流,携手打造审判机关服务保障两地高质量发展的“深中通道”,必将为“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协议签署后,双方召开座谈会,围绕一站式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智慧法院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涉外审判、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深入交流。
◆中山日报社编发中心
◆文:见习记者 余晓霖 通讯员 朱静漪
◆图:通讯员 提供
◆编辑:蓝运良
◆二审:陈彦
◆三审:陈浩勤
◆素材来源:中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