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丛|培育壮大强村公司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栏目:理响兴中 来源:中山+ 卢卓 发布:2024-10-28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3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共同富裕”。2024年10月9日,省委书记黄坤明到中山调研指出,要积极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为乡村全面振兴增动力、添活力。日前,中山召开全市干部大会,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黄坤明调研中山指示要求,会上发布了《关于争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的实施意见》,以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多个政策文件。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既是经济课题,又是政治课题。
源于浙江省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创新的“强村公司”,作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创新模式,是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中山市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壮大‘强村公司’”。笔者响应党员干部“入镇下村”要求,在市社科联的协调指导下,通过数据统计和访谈调查发现,目前中山市强村公司发展存在数量增长快、统筹规划少,经营门类单一、资源整合能力弱,资源高度碎片、抱团发展能力弱,管理机制僵化、市场化经营水平低等突出问题。为此,通过借鉴学习浙江强村公司发展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五个“聚焦”来培育壮大强村公司,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建议。

聚焦“怎么干”,强化市镇统筹主导
一是尽快出台推进我市强村公司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作规范等,明确强村公司性质、定位、发展模式、组建程序、运行体系、决策机制、监督机制、保障措施等;二是强化市和镇(街)对强村公司设立的统筹和主导,帮助强村公司提升资源整合、抱团发展、业态规划、战略谋划的能力,推动“强村联合”“弱村抱团”“强弱共建”,以市场和项目为导向因地制宜、合理创设;三是支持市或镇(街)属企业创建联合发展平台、产业联合体等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强村公司,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吸引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社会资本加入,推动镇村合作、村企联合、跨村联动、片区组团、“飞地”抱团等;四是坚持示范创建与清理整顿相结合,积极总结典型经验,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及时清理、注销、整合散乱小弱、重复设立的强村公司,促进资源整合、规模经营。

聚焦“干得好”,加强各类资源支持
一是强化优质项目供给,摸排梳理可供强村公司承接的各级各类公共资源和服务项目,明确发包、承接规则,支持强村公司依法承接小规模基础设施、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及土地整治、农村公路建设、河道整治、美丽乡村景观建设等工程,扶持其发展壮大,不断提升自我“造血”能力;二是实施强村公司培育行动计划,强化财政扶持,对强村公司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通过经营奖励、纳税奖励、贴息、保险补贴、产业扶持等多种方式扶持一批强村公司发展壮大;三是允许将给村集体的部分财政奖补资金作为资本金注入强村公司,明确注册资本金充实来源和实缴出资解决方案,规范非货币形式出资的评估、决策、转移程序;四是探索强村公司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为强村公司创新金融产品,强化信贷支持;五是加大在涉农资金、产业项目、土地资源、闲置公有资产等方面的整合,向强村公司倾斜,将“百千万工程”典型村选树与强村公司典型培育相结合。

聚焦“谁来干”,建强经营管理团队
一是选优配强公司领导班子,优先从政治素质好,具有经商办企业或相关行业经验的村干部中选拔人才;二是专业岗位推行项目制聘用、柔性引才和人才共享,建立专业人才库,由镇(街)遴选、推荐或聘用法律、财会、金融、管理、科技、乡村规划等专业机构和人才为强村公司发展赋能;三是一般岗位吸纳本土人才,建立本土人力资源库,由村(社区)党组织收集本地闲散劳动力名单,供强村公司安排使用;四是善用外脑打造公司智囊团,建立乡贤长期联系制度,聘请院校专家、乡村能人、能工巧匠、返乡大学生、专业合作社、农创客等一起参与公司发展谋划和业务经营;五是加强人员培训,面向村两委成员、公司骨干和村集体成员等分别制定培训方案,增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使命感、责任感和业务能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聚焦“一起干”,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持续推动村组统一核算、统一经营,以党建联合、股权利益、流转交易等为方式,强化农村资源统筹利用能力,着力破解资源碎片化、利益分割、各自为政的发展难题,推动我市农文旅商融合发展、串珠成链、聚链成群;二是将通过强村公司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增收富民,纳入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加分项,并作为村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三是支持有实力的强村公司市场化选聘人才,建立业绩考核和绩效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其经营管理积极性;四是强化农业、发改、工信、科技、市场监管、审计、公资等专业部门共同支持强村公司发展的职责,给予更多支持服务;五是建立多元主体利益协调机制,突出强村公司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增收、低收入农户增收、老百姓家门口就业的支持,以多元主体利益协调实现联村带农共富,并作为强村公司发展评价的主要观测点。

聚焦“放心干”,完善运营监督机制
一是要加强内部管理,明确强村公司组建程序、管理架构、重大决策、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等闭环管理要求;二是强化风险监管,建立内部控制、政府监管、部门监督、审计巡查等闭环监管体系;三是明确两委干部、经联社成员在强村公司任职管理的要求,制定“权责清单”,厘清工作边界,明确村干部不得在公司领取工资报酬补贴等;四是纪检、监察、审计、组织、农业管理部门等尤其要统一认识、协调行动,严格监管和授权赋能相结合,充分尊重市场运行规律,维护出资人和强村公司法人权益,切实保障强村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权力;五是实施强村公司生产经营“负面清单”制度,规范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六是建立强村公司发展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

作者系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
本文系2024年中山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


编辑 谭华健   二审 朱晖   三审 吴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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