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作为我国现行唯一的统计法律,是引领统计人徜徉数海的灯塔,是铸就防惩统计造假钢铁长城的基石,也是捍卫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利剑。四十年来,一代代中山统计人锐意进取、开拓创新,高举依法治统前行明灯,筑牢统计法治铜墙铁壁,为中山统计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驻足回首 四十载风雨矢志不渝
自198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以来,统计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逐步形成了以《统计法》为核心、统计行政法规相配套、地方统计法规和统计规章为补充的统计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为深入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升统计治理能力提供法律依据。
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潮头回望,四十年来,中山统计系统上下同向、勠力同心,秉持“法不阿贵,绳不绕曲”精神,高擎法治利剑护航统计工作前行之路,统计工作从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到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数据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山统计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执行统计调查制度,切实履行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责,大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山统计事业大步向依法治统、依法统计迈进。
咬定青山 守土担责尽责不懈怠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乘新时代的浩荡东风,中山统计系统紧紧扭住统计工作的“牛鼻子”,以“踏石留印”“抓铁留痕”精神,抓实抓细统计法治建设,牢牢守住统计数据质量源清流洁的关口。
制度先行,垒实依法治统压舱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先后印发《中山市统计局贯彻落实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台账制度》《中山市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中山市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实施办法》等20余份制度文件,规范统计行为,传导数据质量责任,增强制度刚性约束,为保障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强基固本,织密基层统计治理网。立足提升基层统计管理效能,精准发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精细化治理,从源头上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一是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统计队伍建设的意见》,督促各镇街按“四上单位”数量配齐配强统计力量,今年共增加35人。二是加强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各镇街对照省统计局基层统计“7个一”规范化建设要求,不断规范基层统计工作,首批申报的12个镇街全部通过验收达到规范化建设先进标准。三是落实《中山市企业统计工作联络制度》,搭建政企统计工作联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联系,提升统计工作质效。四是做优跨镇街统计管理权属关系迁移工作,实地核查企业经营地的具体情况,从严界定主要经营地已迁移的条件,进一步理顺全市统计权属管理关系,保持统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普法跟进,营造知法守法大环境。坚持“大水漫灌”和“精准滴灌”相结合,不断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普法传播力和针对性,推动依法统计深入人心并成为自觉行动,推动营造良好统计环境。一是“信用+普法”增强效果。2021年首次评定158家统计诚信示范企业,打造先进统计标杆,宣传诚信企业抓依法统计典型经验,以先进典型引导企业牢固树立统计诚信理念。今年进一步扩大范围,拓展信用激励举措,让优质统计信用转化为企业看得见的实惠,切实保障诚信企业权益,统计诚信建设再上台阶。二是送法入企精准宣传。结合普查调查和执法检查,向企业派发法治宣传折页,点对点、面对面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违法典型案例,增强企业统计法治意识。三是集中宣传彰显特色。结合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周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集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精心打造中山统计形象大使“晓彤”和“小计”,在第十四届统计开放日活动现场正式发布,以亲和的人物形象、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促进群众了解《统计法》、关心《统计法》、支持《统计法》。
执法震慑,筑牢数据质量防火墙。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通过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企业依法报数的意识明显提高,有效巩固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今年,全市以镇街自查、“双随机”检查、联合执法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共对830余家企业和固定资产项目进行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立案调查违法案件20宗,其中,根据包容审慎监管相关规定对12家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对6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共罚款6.7万元。
部门联合,打好统计监督组合拳。加强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对接,着力构建统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合力。一是建立审计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围绕会商联络、信息通报、监督协作、线索移送等方面完善工作机制。二是推动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协同发力,建立市委巡察镇街和职能部门的统计监督清单,进一步加强监督协作。三是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工作协调,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统计执法全过程,保障执法规范化、法治化。
法治护航 扬帆数海蓄力写春秋
纷繁世事多元应,击鼓催征稳驭舟。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中山高质量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山统计事业需更大作为。新征程上,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面推进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用法律的准绳衡量统计工作,用法治的方式规范统计行为,把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助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助力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要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驰而不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统计工作,自觉把统计法治建设放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思考、谋划和推动,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统计发展的工作优势。
二要坚持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的长效机制。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要持续健全自上而下、层层负责的防惩统计造假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统计数据全过程质量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数据观,坚守底线、不触红线,切实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三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普法教育并重。严肃开展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法治震慑作用,在严格执法中彰显统计法治的公正和威严。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执法和普法同行、监督和服务并重,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提升普法成效,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提升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作者系中山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编辑 陈吉春 二审 陈伟波 三审 赖友生